马英九泄密遭起诉 最高刑期可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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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生活网讯)台北地检署侦办前总统马英九泄密案14日被起诉。台北地检署侦办马英九被控教唆泄密案,认为马英九泄漏仍在侦查中的秘密事项等给他人等,如罪名成立最重可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马英九被控教唆泄密案,认为马英九泄漏仍在侦查中的秘密事项等给他人,依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个人资料保护法和中华民国刑法泄密罪起诉。

前国民党副主席詹启贤说,起诉不代表判决,希望马英九好好准备,就法律层面为自己辩护,寻求事实真相。

马英九针对起诉回应全文如下:

这个案件被起诉显示关说司法个案的立委没事,处理司法关说丑闻的人却被起诉,这真是“公理何在?”我一定会到法院为公理奋斗到底。

检察官的侦查阶段,并没有了解我对于这件事情的说明。

这件事情发生,黄检察总长来向我报告,因为涉及立法院高层的立委和相关部会,一旦曝光是世界级的丑闻,因此因为两个原因,必须请行政院长跟总统府幕僚到我家来共商因应之道。

两个原因就是,可能会影响行政院、立法院未来的关系,也会影响行政院送法案的进度,因此必须请江院长来一趟,其次,涉案有部会首长,将来若有政治责任,会有异动的发生,这又是行政院长和总统共同的权责。

这也是“宪法”第56条所规定的,行政院副院长及各部会首长,由院长提请总统任命,所以部会首长的去留决定,是总统和院长共享的权利。这样的情况下,我找江院长和罗智强来做危机处理,万一真的发生并曝光,如何处理后续问题,这是一般公务处理过程,完全不涉及犯罪,尤其他们两位都不应该知道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会在法庭上详细说明,因为公务、危机处理不构成犯罪。

我对我的清白有信心,也希望法院能真正秉持公平正义,作出正确的判决。

文: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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