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名海外房產投資者被ATO罰款近270萬元

澳洲地產

(澳洲生活網)近日,澳洲稅務局(ATO)向500名海外房產投資者開據了近270萬元的罰單。根據ATO的統計,出現違規行為最多的地區為新州、維州、西澳及昆士蘭。

早在2015年12月,聯邦政府就出台了一系列針對海外房產投資者的處罰條例,其中包括支持撤資令的民事處罰,對蓄意幫助海外投資者違反條例的協力廠商的處罰,以及對海外投資申請費用的徵收。

這些條例一經實施,就有500名海外投資者被判定觸犯了700條相關法規,其中包括在購買房產前未獲得外國審查委員會(FIRB)的批准。此外,若臨時居民在簽證到期前未他們的房產賣出,這種對於過去已經獲得批准的申請有違規行為的人同樣會受到澳洲稅務局的處罰。

其他觸犯法規的行為包括:持有臨時居住簽證的人擁有超過一處的房產;被海外人士管理的澳洲公司擁有多處已建成的房產,並且未在空置土地上進行建設或者未在有條件的時限下進行改建。針對更多違規行為的定義,澳洲稅務局目前還會進一步觀察並會在不久後出台更多相關條例。

一項最新資料顯示,60%被調查的海外房產投資者獲得了有追溯效力的審批。但需要注意,這些審批同時被附加了嚴格的條件,一旦出現違規行為就會被處以民事處罰或者面臨刑事訴訟。同時澳洲稅務局還表示,20%被調查的房產和違規行為涉及了強制銷售或者自行撤資的違規操作。

調查結果可在外國審查委員會(FIRB)即將公布的年度報告中查閱,查詢詳情可登錄澳洲政府外國審查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firb.gov.au/。

文章來源:http://www.yourinvestmentpropertymag.com.au/news/hundreds-of-foreign-investors-must-pay-ato-2-7m-in-fines-23524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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