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您的钱袋!税局来了!

澳洲财经

前言

很多拥有澳洲身份的华人在国内都有自己的生意。利用“澳洲纳税居民”与“非澳洲纳税居民”身份的转换有时可以为您节省大笔的税务开支。但是,这也可能会在日后成为税局对您进行税务审计的重要依据。

伴随着澳洲税务局在2018财政年日趋严格的税收稽查行动,VL-TAX陆陆续续收到了税务局的“催账”电话。在我们前几期的文章中也曾提到,ATO在本财年对税收审计活动也非常频繁。近日我们便收到了来自ATO的审计通知,本次的审查重点便是:一些拥有澳洲永久居民身份的人群在海外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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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L-TAX最近处理的CASE是这样的:A先生拥有澳洲的永久居民身份(PR),同时在中国境内有很高的收入,他的妻子和孩子都是澳洲PR并在澳洲生活。A先生在中国赚钱之后向他的妻子汇了200万澳币用于生活和子女教育。这时税局发现了这笔巨额汇款并开始对其进行调查。结果发现A先生为了陪伴家人会经常往返中澳并在澳洲居住,便认为A先生属于澳洲税务居民,其在中国的收入应该向ATO申报并补缴税款。

那么所谓的“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V姐在之前的文章中曾提及过“澳洲纳税居民”与“非澳洲纳税居民”在报税时的区别。澳洲税务居民的收入起征点为$18,200,同时如果您属于澳洲税务居民,那么您的澳洲收入以及海外收入都应该向ATO进行申报并在澳洲纳税;而非澳洲税务居民则从0开始征税,但是您的海外收入则在收入产生的所属地进行纳税。由此便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纳税人认为自己是非澳洲税务居民,在国内的很多收入都没有向ATO申报;而税局通过银行以及其他第三方合作机构检测到巨额来源不明的资金,认为纳税人是潜在的偷税漏税人群从而着手进行更深入的审计。

很多拥有澳洲身份的华人在国内都有自己的生意。利用“澳洲纳税居民”与“非澳洲纳税居民”身份的转换有时可以为您节省大笔的税务开支。但是,这也可能会在日后成为税局对您进行税务审计的重要依据。一些朋友认为税局经常用来判断纳税人身份的是“183日”条款,即:如果您在某一个澳洲财政年在澳大利亚居住的时间超过183天,那么就会被税务局认定是澳洲税务居民。但是ATO在这次的审计中给出了答案: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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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税务局究竟是如何判断纳税人身份的呢?让我们从澳洲的税法中来找一找答案。

税法判断标准中最主要的三大原则分别是:“永久居住地”原则,“183天”原则和“养老金缴纳”原则。同时,根据澳洲税法规定,凡为澳洲税法上所认定的居民,不论其所得收入源自澳洲境内或海外,均需向澳洲国税局申报。有些非居民,如果在澳洲境内有收入,也需要申报。澳洲税法有关居民与非居民的的界定,澳洲税法界定的居民,与其公民身份、国籍等没有关系。所以说澳大利亚是采取属地和属人相结合的原则。简单来讲,就是在澳洲赚的钱要在澳洲缴税,在海外赚的钱如果纳税人是澳洲税务居民那也得在澳洲缴税!

通过处理这个CASE,我们也希望在此提醒大家,ATO在这两个财政年加大了税务审查的力度,一些税法上的小细节便可能会给您带来巨大的税务压力!

如果您对报税或者是您在税务上遇到了不明白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下方的电话与VL-TAX取得联系!

轻轻松松联系我们:

Eastwood Office:Suite 408/160 Rowe Street, Eastwood, NSW, 2122

电话:(02)9874 8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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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212 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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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晓梅会计事务所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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