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的不实文章!

笔者的职业原因经常会接到很多电话查询,问题可以说是各式各样,一般来说;假如有空,问题不太复杂我会在电话里尽量解答,但有时候接到的问题非常可笑,部份是网际网络上的信息,客户要求我确认。笔者时常感叹有人竟然将网上的移民信息当真,并向笔者查询。当笔者向谘询人解释相关法律,他/她们还质疑笔者的回复,是否正确?令笔者会感到啼笑皆非。

在这篇文章中笔者顺便解答近日很多香港人申请保护签时所担心的问题;笔者引用一篇网上文章:https://zhuanlan.zhihu.com/p/139452247,内容如下:

难民签证下签以后,就彻底没事了,一旦办理了难民签,你就不能再换其他签证了:

不能转学生签,不能申请雇主担保移民,不能办理伴侣陪读签证,不能因结婚而移民到澳洲。难民签一旦递交,申请不可逆转。按照移民法的规定,如果您已经获得保护签证,除非得到移民局的同意,您是不可以回国的。如果你被拒签了,那你在澳洲境内能够申请的签证只有“配偶/伴侣”签证或是“保护签证”,其他签证一律得离境申请。难民签复杂而且成功率低,风险也高,如果你不是真的难民在此奉劝所有想到到澳洲打工的,可以用学生签证、工作签证等其他的合法签证留下来,而不是申请保护签证。

读者看到以上的信息,会发觉有问题吗?会相信吗?其实以上的内容完全没有详细解释保护签证的所需要符合的条款,很多介绍更是以偏概全,可以说信一成“便双目失明”,例如:不能转学生签,不能申请雇主担保移民,不能办理伴侣陪读签证,不能因结婚而移民到澳洲。难民签一旦递交,申请不可逆转。按照移民法的规定,如果您已经获得保护签证,除非得到移民局的同意,您是不可以回国的。

实情是在递交“保护签证”申请后,您假如还是持有“实质性签证”,申请人是可以申请他/她认为合适的签证,不会“不能转学生签,不能申请雇主担保移民,不能办理伴侣陪读签证,不能因结婚而移民到澳洲。”笔者处理过很多类似的案件,申请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另外文章又指出:“按照移民法的规定,如果您已经获得保护签证,除非得到移民局的同意,您是不可以回国的。”以上所说令很多人误解!实际上移民部在申请人取得保护签证(866)后,没有限制签证持有人返回他/她们的国家,签证持有者可以随时回去,只是返回澳洲后,假如被移民部知道,有可能取消持有的保护签证866类别(原因是有可能签证持有人不再需要澳洲保护),除非回国前向移民部申请特别许可,获得批准后,返回澳洲便不会有任何问题,笔者也帮助过客户在她们一家取得保护签证后便立刻离境回国办事的许可,过程十分顺利。

笔者提及的实质性签证是除了,“过桥签证”A、B、C、D、E,基本上便是实质性签证,包括电子旅游签证ETA等。更深一层说,并不是没有“实质性签证”便不可以转换签证申请,实际上持有过桥签证A、B和C可以符合申请某类别永居签证,其中一种便是186雇主担保永居签证。当然持有“过桥签证”在申请其他签证时会较持有“实质性签证”的申请人有较多限制,所以读者在申请签证时最好是请教有经验的专业人士。

读者看到网上文章另外一段说“如果你被拒签了,那你在澳洲境内能够申请的签证只有‘配偶/伴侣’签证或是‘保护签证’,其他签证一律得离境申请。”这些内容又是不尽不实,假如申请人的“实质性签证”还有效,保护签证被拒绝后还是可以申请其它申请人认为合适的签证。保护签证被拒绝时,其实质性签证也过期,除了配偶签证外,医疗签证、孩子签证也是可以在境内申请。

最后文章又提到:“难民签复杂而且成功率低,风险也高,如果你不是真的难民在此奉劝所有想到到澳洲打工的,可以用学生签证、工作签证等其他的合法签证留下来,而不是申请保护签证。”

以上内容实属废话,保护签证的条款是复杂的,但申请人假如符合资格,那怎会成功机会率低?身为一名专业人士要了解移民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假如读者有移民法律上的问题,可以联络笔者查询。

读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网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里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绍一书,虽然过时,但可读性高(签证的名字虽然改了,但条文内容没有大改变),特别是许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专栏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谘询Stanley CHAN提供

Stanley Chan 澳洲移民及法律谘询

澳洲移民代理注册号码 MARN: 0430097(Chan)

Melbourne Office墨尔本办公室:

Suite 3, 49 Wadham Pde, Mount Waverley VIC 3149 Australia

谘询电话:+61 3 8833 7288

Mobile手机:+61 0 444 522 514

展开评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