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政府成功立法制約社媒

更新於 :2021-02-25 08:09

在與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兩大科技巨擘先後達成協議後,澳洲議會 25 日正式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澳洲就此成為第一個要求科技公司針對其平台上使用的新聞內容支付費用的國家。

根據路透社研究所的一份報告,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高達40%的澳大利亞人使用Facebook獲取新聞,並使其成為該國最受歡迎的新聞社交媒體和消息平台。但這些科技公司在媒體領域的主導地位,以及不合理的壟斷也一直備受關注。

據澳新社消息,澳洲政府此前為矯正搜尋引擎龍頭Google和Facebook等美國科技業巨擘在網路廣告市場稱霸,及新聞媒體業因此蒙受損失等問題,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立法,賦予獨立仲裁員有權判定Facebook和Google與新聞媒體達成的付費協議是否公平。

澳財長Josh Frydenberg 表示:「為了保證公平競爭環境,確保澳大利亞的媒體公司能夠可持續發展。如果無法就報酬支付達成協議,媒體公司可以尋求調解,進而尋求具有約束力的仲裁,違反規定的罰款最高可達1,000 萬澳元。」

2020年底該消息傳出後,Google與Facebook均表示強烈反對,Google曾揚言,一旦立法,Google搜尋服務將退出澳洲。但2月15日,Google打消念頭,轉而與數家澳洲媒體集團達成付費協議。

但是,作為對澳洲立法的回應,Facebook突然對澳洲用戶封鎖平台上的所有新聞內容,讀不到也無法轉貼,且影響到澳洲緊急救援等領域,此舉引發了澳洲政府和民間的怒火,全球嘩然

經過澳洲官員和Facebook執行長扎克伯格進行數日談判後,雙方做出讓步,澳洲政府同意修改法案4處條文,包括Facebook相當在意的最終報價仲裁機制。2月24日,Facebook發表聲明,稱已經與澳洲的Seven West Media公司簽署了有關提供新聞內容的意向書。

Facebook也因而宣布,「將在未來幾天」解除對澳洲新聞網頁的封鎖。

據法新社報導,澳洲政府之所以盯上Google和Facebook,是因為澳洲市場競爭監管單位發現,花在網路廣告的費用中,每100澳元中就有53澳元被Google賺走,有28美元被Facebook賺走,其餘由其他網路平台瓜分。因此為了讓競爭環境更公平,澳洲當局決定立法要求這些網路平台大咖付費使用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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