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7僱主擔保工作簽證 8107 限制條款變更

工作簽證

(澳洲生活網)

457僱主擔保工作簽證是一種專為有技能的申請人來到澳大利亞為當地已獲得工作擔保資格的僱主工作的臨時工作(技能)簽證,為期四年,期間可多次往返、可攜帶家屬同行、同行未成年子女可免費就讀澳洲公立學校。持有該簽證有效期內,在澳工作滿一至兩年後即可申請永久居民。

越來越多意願移居澳洲的申請人通過該簽證完成了工作移民兩不誤的夢想。但在簽證順利獲批並正式開始為僱主工作後,許多簽證持有者忽略了其8107的限制條款,並由此導致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在最新更新的移民條例中,8107工作限制條款對時間限制方面的變更不容忽視。

8107工作限制條款的變更

新8107工作限制條款細則包括:

  • 對該簽證申請人在與現任擔保僱主結束僱傭關係後,可留在澳洲境內的時長由原有的90天縮短至60天
  • 若457簽證持有者無法在結束與原僱主的僱傭關係的60天內找到新的擔保僱主,將違反該8107條款,其簽證將被取消;
  • 此新細則對2016年11月19日後獲批的簽證生效;
  • 此新條例對以下三種情況不予生效:
  1. 簽證持有人被顧用職位為:經理,或醫療工作者;或
  2. 簽證持有人需為前僱主服務一段時期;或
  3. 擔保僱主是擔保方的相關實體:如附屬公司、母公司、子公司。

實例:457工作僱傭關係變更 =》8107限制條款變更

申請人持有由A公司作為僱主擔保的457簽證,但在B公司獲得一份新工作,那麼其更換僱主的流程為:

  1. B公司應為其申請新工作的提名;
  2. 一旦新提名申請通過,申請人即可為B公司工作,且不需申請新的457簽證。
  3. 若申請人通知原A公司:則在其正式開始為B公司工作前,其仍需為原A公司履行工作職責。
  4. 若申請人太早通知原A公司,而新的提名需經一段時間才能被通過,他可能面臨超過60天無工作的狀況。此狀況違背了新8107條款中對於停止工作時長不超過60天的細則。

在獲得僱主提名並獲批457工作簽證後,便在移民澳洲之路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但切不可掉以輕心:8107條款的工作限制規定了僱員在變更僱傭關係時間斷的工作時間已由90天變為60天。該簽證持有人在變更僱主的情況下應合理規劃時間,避免違反8107條款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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