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签证申请材料要慎重!最好一并递交齐全所有材料

(澳洲生活网)

澳洲移民部在案件做出判断的时候,可能不会要求申请人作出补件要求而直接做决定,所以我们是不是要在申请的时候递交足够的支持材料呢?笔者最近遇到了几个客人的询问,也是由于他们的案件在移民部遭到了拒绝后而前来咨询笔者。

移民部通常是有一个递交申请人材料清单,也就是说,要申请某一类签证的人时候,必须在申请同时递交所需的材料。但是一定要注意,移民部可能会就你提供的资料而直接做出决定,不会要求补充材料,不会要求访问,也并不作出调查,没有任何解释或者补件的机会。笔者在此举出几个前来咨询的人客的案例。

L先生和他的太太在九年前就已经在澳洲同居,2014年结婚,2015年申请配偶签证。在申请递交了10个月的时候,移民局来信要求补充文件,当时L先生就把他们的同居证明、以及一些其它材料交给了他们的移民代理。移民局在收到这些补充文件后两个月,以材料不充分的理由而拒绝了L先生的配偶申请。笔者看到拒绝信中的理由,就是用有限资料,或是证据不足,移民部也没有要求L先生做进一步解释、或是提供更多资料,该移民代理在提交的时候,也没有检查资料是否足够,就完全的把L先生拿来的材料通通交了上去。在签证被拒后,这个代理还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L先生,继而造成了上诉时间的延误。

T学生在申请学生签证的时候,也是为了赶开学时间,先让代理递交了签证,想着后面有一些材料可以后补,特别是关于留学资金的材料,当家长准备好材料想要补交的时候,移民部已经来信,以留学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了T学生的签证。没有任何要求补材料机会、或是给时间让申请人解释,而是直接做了决定。

前一段时间,有关于457的申请,很多申请人向移民部反映,他们的申请在递交后直接被拒绝。没有继续补交材料的机会。有的时候,先递交签证、后递交文件是不得已的行为。有一些申请人由于自身的签证快要到期,不得不先递交申请,再慢慢准备相关材料,但是移民部这样一来就没有给他们任何机会,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强烈反应,现在,移民部已经改变、并对之前这样的处理方案作出了解释。但是,这样的案例还是会发生。

G先生在申请187的时候,一并递交了相关的公司的人财物状况资料,并且还有其他的必要文件,他一直在等待审理,并且准备好了移民部可能需要的文件。结果等到的是移民部的拒绝信,其理由也是资料不充分,公司财物报告不能解释为什么可以担保这个员工。但是,显然移民官没有仔细检查提供的材料,只是很轻率的就拒绝了申请,逼使得申请人只能上诉。

类似的事件时有发生,移民官在处理案件时也很不一样,所以,申请人要注意申请签证时所需要递交的有关材料是否充足合适,千万不要掉易轻心,就轻率递交签证申请。

 

 

供稿:澳洲移民法律咨询Stanley CHAN

图片:网络

Stanley Chan澳洲移民及法律咨询

澳洲移民代理注册号码 MARN: 0430097Chan

Melbourne Office墨尔本办公室

Suite 3, 49 Wadham Pde,

Mount Waverley VIC 3149 Australia

咨询电话:+61 3 8833 7288

Mobile手机:+61 0 444 522 514

Email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展开评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