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网讯) “强拆”一词相信在中国出生长大的各位都不会陌生。强制拆迁,简称强拆,是中国大陆的一种不断发生且愈演愈烈的社会现象。
这种现象常指在拆迁过程中,拆方与被拆方未有接触或正在谈判的时候,拆方通过暴力方式先行将建筑拆卸(或改建)的行为。在中国大陆各个城市村镇,由于土地国有且不断升值,在物权不清晰或在租赁有分歧的情况之下,经常以强拆方式“解决”。
强拆现象可谓“中国特色”的一种典型体现。小编查了一下维基百科,发现编写这一词条的人着实有才,故特此摘取编者所整理的极具代表性的中国官员“强拆语录”如下:
强拆语录
1、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什么《物权法》。
——黑龙江省绥棱县拆迁办主任兼建设局副局长王洪军答记者问,《黑龙江晨报》、《南方周末》
2、在英国,你说不拆,任何人不敢拆你的。在中国,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我就这一句话,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全世界牛逼!
……
干啥啊?要点煤气罐啊?浇汽油啊?那才是笨蛋呢!浇了汽油将来你儿子谁管呢?你以为浇了汽油,荣书记就免职了?李县长就免职了?你浇了汽油,你儿子就缺了妈妈。你算过这账了吗?现在全国都在这儿摆着呢嘛,把谁处理了?处理了又到别的地方去了。
——天津市宁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广宝劝说小学老师张熙玲接受拆迁,千龙网、南方周末
3、为了发展,就得拆,没有我们这样干,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今后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并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
——江西万载县党委书记《陈晓平同志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整治月活动暨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天府早报》、《羊城晚报》
4、出了人命,最多网上热闹十几天就过去了,对我们没什么影响,对你们有什么好处?
——广西北海市银滩区警告待强拆居民不要抗争,深圳版《南方都市报》
如果上网搜索一下关键词“强拆”,你会发现,时至今日在中国大陆由强拆所导致的一桩桩惨剧仍在持续不断的发生着。
而小编今天想介绍给大家知道的是,在澳洲,当老外们遭遇了“强拆”,他们会怎么做呢?
Howard一家的合影
上图中,居住在墨尔本Clifton Hill的Howard一家在2013年年中时遭遇了“强拆”:他们收到维州政府发来的通知信,信中告知由于“东西连线”(East West Link)工程的上马,他们家的房屋将被强制征收,为修路腾出空间。
自从收到这封信,Howard一家的生活就陷入了焦头烂额的状态中。Howard说:“我本以为,因为这房子是属于我的,所以政府会在这种对我来说的重大事件上和我保持密切的沟通、磋商、联系。但他们没有。”
2014年10月,Howard一家的房屋正式被政府部门收购了。在这期间的每一个周末,Howard一家都会把全部的闲暇时间花在寻找新房子上。2014年12月,他们终于找到了一处理想的房源。
然而令人感到无比为难的是,在2014年11月时又传出了消息:东西连线的修建计划被取消了。然后维州政府告知Howard一家:他们可以重新把自己的房子再买回来。
“当时我们的计划是购买那栋新房子,但是手中的钱不够,得想办法凑。”Howard回忆道。这时反复无常的政府又来添乱,而Howard一家坚定的拒绝了政府的提议。
“房屋的强制征收给我们一家人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如今我们只想远离麻烦、过正常而平静的生活,不用再为明天住在哪里的问题而操心了。”
可麻烦到此还没有结束。2014年11月,因为旧房屋的估值问题,Howard不得不站上维州民事法庭( Victorian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据理力争,因为他希望补偿款中能够包括政府的恶劣行为对他们一家人生活造成的损失在内。

或许,上面这条中国居民拉出的横幅在澳洲也同样适用。
发生在Howard一家人身上的事情绝非个例:
在悉尼,许多居民也因价值$170亿的WestConnex高速工程的修建而承受着巨大压力:他们所获得的房屋征收补偿款比市场售价平均低出数十万元;
与此同时,新州政府的行为也未能符合《房屋强制收购法》(compulsory acquisition law)中的一些关键条例的规定;
而如果这些居民将政府诉上法庭,他们就将面临数十万元的诉讼费支出。这真是无比棘手的一种处境。
那么,当政府强制性征收房屋的事情落到澳洲居民头上时,他们有什么办法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权益吗?
答案是:很遗憾,他们所能做的事情也是极其有限的。
Slater and Gordon事务所的律师Manisha Blencowe说,一旦政府发出了房屋征收告知信,澳洲居民的房屋从那一刻起在法律意义上便归为政府所有了。他们接下来所能做的只能是同政府在补偿款方面进行协商罢了。
但Blencowe说,居民确实可以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就自身或家庭所蒙受的各种生活上的损失(disturbance losses),向政府提出额外的补偿申请,在最好的情况下甚至律师费也有望得到报销。找律师的时间要尽早。
然而现实是,在新州,这笔补偿款的最高额度只有$25,000;而在维州,这个数字最高可以达到房屋估值的10%,大家可以自己算一算行情。
更何况,打这种官司的成功率并不高,一旦失败了就连律师费也要全部靠自己掏腰包,“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概率是相当高的。
所以其实,澳洲居民在拆迁补偿款的赔偿一事上,除了找律师外也没有更多选择能做了。因而,澳洲的老外也同样面临着和中国大陆被强拆者类似的“凄惨”境地,他们所蒙受的损失也是无处申诉的。
只不过中国大陆被强拆者面临的处境可能更加悲惨:他们有的是没钱找律师,有的找了律师也不管事;而且中国政府的行为方式比澳洲政府更加“野蛮”,居民和政府之间的矛盾冲突程度也更加剧烈:今天通知了,明天就拆你的房;你反抗的越厉害,换来的只能是政府更加“残暴”的制裁手段。
但无论如何,澳洲及其它西方发达国家对公民权益及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还是要比中国高上太多个档次了,或许这也是促使中国人移民国外的原因之一吧。
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