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保护签证案例分享:不能违反签证条款 否则将被取消澳洲签证

笔者近期遇到几个案件想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也希望各位读者有所借鉴。在澳洲,当您遇到有关签证的特殊情况时,要有专业人士的指导,不能违反签证条款。

案例一

H先生是2010年来到澳洲的。当时,他就在澳洲和朋友一起参加了教会,并找到了唐人街的一名移民代理为其申请了保护签证。但是,签证在半年后就被拒绝了。H先生就听从代理的建议,走到了难民仲裁庭。同时,他在教会里遇到了自己心爱的女朋友。不久,他之前被拒签的案件,在仲裁庭以维持移民部的决定而告终。H先生又找到了这个代理,询问下一步该如何办。代理告诉他:可以去联邦法庭,但是费用要几万。H先生没有这些积蓄,负担不起,只能将这件事搁浅。

几年后,他和他的女朋友结了婚。在教会弟兄、姐妹的帮助下,他将之前被拒签、上诉也被拒的案件走到了移民部长干预。在重新拿到过桥签证后,他严格遵守签证条款,准时去移民部报道。期间,他的妻子怀孕了。当移民部长最后决定不考虑给予他澳洲签证的时候,移民部要求他离境,并要求他在规定的时间内拿着飞机票去移民部。走投无路的H 先生只能找到最初的这个移民代理寻求帮助,这个移民代理就劝说他:只要和移民部求情,就可以留下来。所以,到了移民部要求他离境所规定的时间,他并没有按照移民部的要求买好飞机票,而是带着怀孕的妻子去了移民部,当场就被移民部带到了拘留中心。

H先生的妻子通过朋友找到了笔者,希望能够帮助他的丈夫,而且她现在在怀孕期间,十分需要丈夫在身边照顾。笔者看到H先生已经没有任何签证的案件在身,但是他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于是,笔者就帮助他争取上诉到联邦法庭,豁免限期审理的限制。并且,笔者尽力帮助他从拘留中心被担保出来。紧接着,笔者立刻帮助H先生申请了过桥签证,但 签证隔天就被拒绝;笔者又马上上诉到了仲裁庭,在开庭前,为其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工作;在开庭当天,他的案子就获得了成功。第二天,H先生就从拘留中心走了出来,并豁免了担保金。笔者看到他们一家团聚,深深的为他们感到高兴。对于这家人来说,又重新看到了希望。

案例二

另一个案件,G先生和K女士在澳洲已经逾期居留了10年之久。两年前,他们找到了一个移民代理为他们一家申请了保护签证。夫妻两人和两个小孩于是就有了过桥签证,但是他们却没有工作许可。这个代理告诉他们,在申请保护签证之后不能拿到工作许可。于是,他们只能偷偷的打工,来支付一家人的开支。

不久,G先生在打工的工地被移民部查到,就立刻被带到了拘留中心。K女士找到之前的代理,代理说没有办法担保出来。K女士在绝望中通过她的朋友找到了笔者。笔者听完了整个案件后,觉得这个案件还是有一线希望的,于是就马上为他们申请了过桥签证,同时为K女士申请工作许可。工作许可在两个礼拜后就拿到了,但是,G 先生的过桥签证被拒绝了。于是,笔者马上上诉到仲裁庭。最终,很遗憾,仲裁庭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维持了移民部的决定。

一个月后,笔者再次准备材料帮他申请过桥签证,并从各个方面来证明G先生会坚守签证条款,不会再犯。当然,由于G先生以前的历史,移民局并没有批准;笔者没有放弃,再不断的为G先生一家人准备材料、递交签证、上诉。经过六个月的努力,G先生终于被释放,一家人见面万分感动。笔者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现在,他的案件还在审理中,希望会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移民部对于违反签证条款的人有严厉的措施,笔者希望每一位签证持有者都能够遵守签证条款。如果有需要笔者帮忙之处,请联系笔者,笔者会用专业知识为您排难解惑。

 

 

 

作者:Stanley CHAN

图片:网络

Stanley Chan澳洲移民及法律咨询

澳洲移民代理注册号码 MARN: 0430097Chan

Melbourne Office墨尔本办公室

Suite 3, 49 Wadham Pde,

Mount Waverley VIC 3149 Australia

咨询电话:+61 3 8833 7288

Mobile手机:+61 0 444 522 514

Email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展开评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