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攻略” – 什么时候才能合法丢掉他/她的东西?

澳洲法律

电影《角斗士》男主角罗素克劳于2018年4月9日正式离婚。最近,人们谈的最多的还是这位奥斯卡影帝离婚之后的拍卖会,其中,拍卖的物品包括:电影《角斗士》中罗素克劳穿过的铠甲和骑过的特效马;电影《罗宾汉》中罗素穿过的圣殿骑士锁子甲;电影《局内人》中阿尔帕西诺等人签过名的棒球棒;罗素克劳珍藏的种种吉他和机车等等。拍卖会一共卖出了226件物品,总计三百七十多万澳币,比预估价溢价44%。人们纷纷感叹,要是哪一天自己拍卖前任的物品,能拍卖出七十万澳币就满意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可不可以拍卖或者烧掉前任的物品?如果可以的话,什么时候可以这样做?让我们听听伟博律师事务所婚姻法专家周菲律师的解释。

什么是婚姻法中的财产

周律师介绍说,根据婚姻法(the Family Law Act 1975)第4条规定:财产包括婚姻中双方或者单方持有或者有权持有,不论是已经占有还是他人需要归还的财产。一般来说,在财产分割案件中,车、房、养老金以及银行账号是最明显的大宗财产;其它的财产则包括家具、艺术品、珠宝、收藏等等。双方拥有的所有物品基本上都应该算入共同财产。在这些明显的财产之上,还有财产继承权、养老金权利、带薪假等等,都有可能被家庭法庭考虑成为财产,让财产分割案件更加复杂。

什么时候可以卖掉/烧掉前任的物品

周律师指出,一般来说,在财产分割案件的最终判决出来之前,一个人不能卖掉、抵押、损坏、遗弃任何财产。虽然像罗素克劳的前妻丹妮尔·斯宾塞一样拍卖前任的物品很有诱惑力,但是,拍卖还是应该按照家庭法庭的最终判决规定来。周律师推荐,具体怎样处理财产,要在申请中写明,让家庭法庭以最终判决的形式书面出具,确保最终判决的强制执行力。

根据自己的经验,周律师指出,澳洲家庭法庭十分繁忙,指定的出庭日期一般都很晚,造成前任转移财产的现象层出不穷。如果在案件中发现前任有尝试拍卖、转移、摧毁财产的行为,可以向法庭申请紧急禁制令,禁止前任的行为。在复杂的财产分割案件中,您需要专业的法律意见处理这样的情况,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读者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拨打61 2 8084 8341,预定时间,来伟博律师事务所悉尼市中心的办公室: Level 6, 1 Castlereagh St, Sydney 2000,和周菲律师见面详谈。第一次咨询,前半小时免费。

 

 

作者:伟博律师事务所

图片:供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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