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的离婚那些事(二)

(接上期)

上期,我们谈了有关在澳洲离婚及子女抚养的一些基本法律。 在婚姻关系破裂后,最难办的就是双方的沟通。从家庭法的角度,法庭也是鼓励夫妻双方对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很多客人找到我们,诉说他们的难处就是无法与对方沟通, 甚至对方采取冷暴力的方式,使婚姻谈判无法进行,只能借助法庭来解决争议。本期,我们给大家讲解有关澳洲家庭法庭的流程及相关诉讼的规定,供诸君参考。

一.准备法庭文件

准备诉讼,首先要准备法庭文件。准备诉求必需附带法庭证词,对方会递交反诉状。双方的代表律师会将文件送达对方。

二.首次出庭日

首次出庭,法官会确定本案的执行步骤。双方都要严格执行此法令。

三.临时听证

如果双方寻求临时法令,家庭法庭会规定特殊的日子开庭。 开庭时,法官听取双方的法庭陈述及证词。法官会做出决定。在此阶段,双方的证人将不会要求给与口头证词,因此,家庭法庭不会裁决双方证词的真实性与否。

四.调解会议

对于财产分割的案子,双方有可能会被要求参加调解会议。此会议旨在提供双方一个谈判的机会,从而在双方律师的帮助下,降低争议的范围,达成最后的妥协。一旦双方达成一致,可以采取同意法令的形式固定下来。

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法庭会制定法令,规定下面的步骤及出庭时间。在最后出庭前,双方会被要求交换双方的财务文件、专家报告、信件或其它尝试调解的证据。

五.子女争议会议

在涉及子女争议的案件中,一般来说,法庭会要求双方参加由法庭指派家庭顾问主持的子女争议会议。双方可以提供此会议的商讨争议,解决争议,争取达成一致。在某些情况下,子女也会被要求参加此会议。

六.专家报告

在牵扯子女的案子中,很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双方及子女会被要求参加由法庭指派的顾问主持的面谈,或者由庭外独立的心理学家出具的报告,此报告会针对最后的判决提出建议。

七.最后听证

如果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协议,案子将会择期最后听证,一般会2-3天,双方及证人的证词会提前递交法庭。双方在最后听证上,会被要求给予口头证词,双方的律师也会进行询问。最后,法官不会立刻做出判决,法官会要求双方择期听取判决。

家庭法庭的程序,会因不同的案子而改变。

(全文完)

 

大德律师是专业的出庭律师,代表众多客人出庭辩护,为他们争取最大利益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为他们在离婚及财产分割中赢得诉讼及省下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如果您有这方面的诉求, 并想了解更多的有关离婚及财产分割的法律建议,请尽快联系我们的离婚专家。

 

 

供稿:大德律师事务所: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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