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为您精简近期澳洲房产政策变化!

澳洲地产

随着新西兰新法草案提议:禁止外国人成为大部分新西兰房屋类型的主人(屋主),只能买那种公寓楼花或者新房,但澳洲人和新加坡人则不受限。这个草案一旦被议会通过,很可能就会在年底实施了!

一部分之前因为澳洲对海外购房者的政策限制而“不得不”转战邻国新西兰的海外房产投资者,必然又要回头进军澳洲房产市场了,毕竟澳洲各方面的优势和房产投资的前景一直是有目共睹的,在相邻两国对于海外房产投资人士的政策都相似局限的情况下,智者的选择是显而易见的。

那么,近期房产政策方面有什么变动?有!特别是维多利亚州!

  • 维州房产海外买家印花附加税出现新的豁免条件!

2016年7月1日及以后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海外人士购买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房产所需支付的印花附加税(Additional Duty)为7%;

2015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16年7月1日之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海外人士购买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房产所需支付的印花附加税(Additional Duty)为3%——即使实际交割日期(Settlement Date)在2016年7月1日之后。

我们说的海外买家,指的是除澳洲公民、澳洲永居签证持有者、或持有444签证的新西兰公民以外的買家。

但是!如果:

  1. 你是与你的配偶或伴侣(Spouse or Partner)共同购买的自住房产(需要在内入住持续12个月);
  2. 如果您的配偶或伴侣是澳洲公民、澳洲永居签证持有者、或者持有444签证的新西兰公民;
  3. 此套自住房产是在2018年6月14日及之后完成交割的。

在以上3点都符合的情况下,您是可以避免交这7%印花附加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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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州颁布《2018土地出售修订法案》,期房买家受保护!

日落条款,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意为法律或合约中订定部份、或全部条文有一定的制度周期,到一定时间即终止生效。当一个交易的签约时间与履约时间间隔较长的时候,日落条款为一方或者双方在无过错、无违约的情况下,提供了免责解约的机会。

之前,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早已颁行新的法规;现在,维州政府也发布了《2018土地出售修订法案》(Sale of Land Amendment Bill 2018),其中明确了开发商使用日落条款取消合同时,如果未征得买家同意,须由最高法院出面裁定,意在终止狡猾的开发商滥用日落条款来撤销楼花合同,然后以更高的价格转售。

除了相关日落条款的内容外,在2018年土地出售修订法案中,还有以下四条经更改的法规:

  • 在澳新军团日(Anzac Day)当天下午1点之前,不允许进行土地拍卖;
  • 房东和中介不得故意隐瞒有关房屋的重大实施(比如,过去房屋是否作为地下毒品实验室、或者是否为凶杀案现场等);
  • 为Options to Buy Land的购买者提供保障,包括购买者支付的钱必须支付到信托账户中;
  • 禁止某些特殊条款的合同和先租后买(Rent-to-buy)的情况发生。一经发现,对房东和第三方都将处以巨额罚款,并入狱。

* 所有以上的变更法规,适用于所有现有的期房合同。

事实上,像日落条款这样的条款,一般是在合约后半部由开发商加上的,并不是原标准的合同条文。不止是楼花合约,每一份合约都有可能附加不同的条文。

不要觉得这些条文无关轻重。在签署合约前,请务必请有资历的律师为您解释所有条文。如果条文对您不利,专业律师会提醒您规避风险的方法。

如果您对房产过户或者房产法相关的任何法律事务有疑问,可以咨询澳大利亚盛晶律师行房产事务部!我们的律师可以为您处理全澳洲的房产相关法律事务!

 

 

作者:澳大利亚盛晶律师行

图片:供稿方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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