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澳洲】从“不告密”说起

澳洲生活

七月,中国大学生的毕业月。某大学的校长在毕业典礼上赠言,讲了三条做人的底线,其中的一条是“不告密”,引起了大陆网民的一片争论。除了一些心怀叵测,热衷于阶级斗争的政治流氓要声讨、要批判或要抓人外,大多数人的意见是与人为善的。但主流观点还是“质疑”和“不解”:怎么可以不告密?不告密不就是纵容坏人坏事吗?不但“不道德”,而且还可能是违法的,例如:“窝藏罪”、“包庇罪”和“知情不报”等。是可忍,孰不可忍。

告密,有时被称为“告发”,作为一个老人,我的经验告诉我,这是不甚高尚的小人行径,但常为统治当局欣赏和鼓励;我以前的生活经历中,这常被称为“举报”、“检举”或“揭发”,并被美化为对国家和某些团体的“忠诚”。在与亲情有关时,则被称为:“大义灭亲”。纵观中外历史,不乏鼓励告密的政府。但是,即使在最鼓励告密的年代,当局经常还是对“大义灭亲”是有些妥协的,如“亲亲相隐”、“亲亲得相首匿”还是社会共识,这毕竟太惨绝人寰和灭绝人性。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也曾经认为有理有据的“告密”是正常和可容忍的,因为我在那些不堪回首的年代里接受了从小学开始的教育。

出国了,西方发达国家对“告密”的态度却刷新了我的认知。第一次的认识改变发生在初到澳洲时在一个语言学校补习英语时的一堂课和一次社会活动上。

当时,为了快点提高我们的英语水准,老师们经常会请一些社工来做讲座,有一次请来的是一个防范自杀的社工组织(Samaritans),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通过电话、网路、APP或面对面地与有自杀念头的人交流,逐步引导他们放弃自杀,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在主讲人提供的问与答阶段,我们这些来自中国大陆的学生异口同声地提了一个问题:如果求助者因违法违章犯罪而企图自杀,当工作人员了解了一切,会不会向当局或有关部门告发。回答却是“斩钉截铁”的:“不,我们不告密,我们从来不会向任何人透露求助者的任何资讯,也不会向任何部门告发任何人。”我们这些学生还不死心,又追问了一句:如果求助者杀了人,也不告发吗?回答还是:“不,我们不告发任何人,即使他承认他是凶手,我们也不会告发。”再追问:会不会劝他们自首?回答是:“会,只要劝他们自首的言语和动作有利于说服他们放弃自杀。”

事后,我们进行了讨论。来自各地的学生中,好像只有我们这些来自中国大陆的学生始终不理解这“不告密”的原则,连印度的、香港的、台湾的和中东的同学都认为“不告密”是正确的。他们的理由也不复杂:工作人员的职质不是发现犯罪而是通过心理舒解让对方放弃自杀。不告密不是放弃社会责任而是维护社会秩序。一位学“心理学”的同学还加了一句:心理咨询师也要遵守这条规矩,如发现患者因心理问题导致的错误或非法行为就向当局告发,哪里还有医者仁心?尽管这么说,但我们心里还是疑问重重。

也是为了提高英语水准,我们还被安排参加了一次法院的庭审,案子都不是什么“大案”,例如一个老人在公众场所当众小解等。其中一个案子是与告密有关:丈夫被妻子举报有偷窃邻居女子内衣内裤的行为,警察也在丈夫的私藏中发现了“赃物”,法官倒也直爽:对妻子告发的行为不予鼓励,撤案。在事后的讨论中我们一如既往地不理解,但一位香港的同学认为:妻子告发丈夫,背后必有故事。这种告发不可鼓励。当然,如果是邻居女子或其他第三者告发,案子的判法就不一样了。

提一句题外的话,关于那位被指控为有“不雅行为”的老人,在法官了解是初犯后,判决是“记录在案,本次不追究,但如发现再犯,则并案处罚。 ”

在前些年的留学期间,我是“公派生”,从属于一个当地的留学生组织管理。因为与一位台湾同学交往热络,被当地的一名被封为“负责人”的学生告到了大使馆教育处。或因教育处的一名干部“公正廉明”,或因当时对台友善的国家政策,他提醒我注意分寸,没有追究也没有责难。但另一位就没有我那么幸运了:因为与一位当地华侨的女儿谈恋爱,被勒令回国,据说是被二个彪形大汉押至机场的。我相信,这事又是“告密”作的孽。

更没想到的是:今天,这告密之风还吹到了年轻一代留学生的心中。八月,一些阿德莱德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在参与校学生会的选举时,被另一些人警告:如果不投票给我们,我们将向坎培拉的中国大使馆举报这一“反共产主义活动”。看到这个消息,我实在纳闷:这些留学生倒底在这里的大学里学到了些什么?弃独立精神和自由思维,学封建独裁,这倒底是谁作的孽?

很久以来,我一直关心着世界各国对“告密”,尤其是“大义灭亲”等行为的法律地位的界定和描述;发现美英法系有不可强迫配偶之间作不利陈述的表述,德日大陆法系有亲属享有拒绝作不利陈述权利的表述等等。历史上也记载了不少因告密而导致的悲剧。我渐渐恍然大悟;告密应该是恶行,鼓励告密是恶法。

其实,当我们再深入地剖析“告密”行为的实质时,一定会发现其动机中隐藏着的“私利”:为媚上、为邀功、为功利……虽然有些告密是因为无知,但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了其无耻、无良和无德的本质。

事实上,最可悲的是:当校长提出“不告密”的时候,中国大陆绝大多数网路舆论是不理解的,好像“金科玉律”受到了挑战。但不知道“鼓励告密”是对人伦道德、社会道德的破坏行为。

我曾经读到过一则消息:一个小孩在文革中向当局告发了其母亲在家中说过的对毛夫人的不敬话语,导致被当局抓捕后枪毙;后来小孩长大了,在网上发文,既悔不当初,又痛苦万分。他说:当时他被誉为大义灭亲,还在刑场上目睹母亲被杀的惨状,但是随着逐渐懂事,那悲痛无时无刻不在撕扯他的心肺,痛苦难以名状。虽然人还活着,但只要一想起往事就生无可恋,人如行尸走肉。

我深知同样惨剧在那时那地曾层出不穷,表面上看,似乎是“告密”的错,但实际上,只是因为良知泯灭,恶法横行,于是兽行肆无忌惮,为害人间。君不见,在专制独裁政权统治下的大多数告密者都是得利得益的,他们的良心,如果有的话,不但从来没有痛过,而且想必还是乐在其中。

发达国家之所以发达,本质原因只是人性善良;落后国家之所以落后,根本原因也只是人性险恶。 “教育”无疑是扬善抑恶的关键,培育良知、鼓励善行才是教育之根本。有关“不告密”的做人底线,实际上切中时弊,所以我深深敬佩和感谢那位校长,并祝福他平安。

 

作者: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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