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司机从110公里/小时刹车到40公里/小时的法律,从第一天就是个鲁莽的决定,我们很高兴看到道路部长Andrew Constance改变了主意。”ATA政策总监Satya Marar说。
据多家澳媒报道,新州一个12个月前引入的有争议的道路法规将于本月晚些时候开始实行。
在为期12个月的试验期间,当经过停在高速路边并闪着灯的紧急车辆,新州司机需要从110公里的时速迅速减至每小时40公里。
这个“刹车法”已正式生效,将于9月26日实行,但做出了一个重大变更,即时速90公里以上的道路不再适用,驾驶者只需降低到安全而合理的速度即可。
驾驶员还需要与停止的紧急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需要更换车道。
据Car Advice称,在该法试验期间共发出了936份罚单,违规超过40公里/小时的司机被罚款446澳元。
在此之前,驾驶者对高速区的急剧减速表示担忧。“从110公里/小时的速度突然减到40公里/小时非常危险,尤其在深夜。”一位驾车者告诉9news。
在维多利亚州也实施了类似的规定,在南澳,司机被告知需减速至25公里/小时。
NRMA发言人Peter Khoury告诉每日电讯报,该规则“有缺陷”,在几米之内时速从110减到40违反了物理定律。
对于限速度80公里以下的道路,规则将保持不变。
澳大利亚纳税人联盟(ATA)对于法规定修改表示赞同。
ATA是一个拥有75,000多名成员的草根倡导组织, 代表全澳的纳税人。
“强迫司机从110公里/小时刹车到40公里/小时的法律,从第一天就是个鲁莽的决定,我们很高兴看到道路部长Andrew Constance改变了主意。”ATA政策总监Satya Marar说。
“NRMA保险公司,甚至新州的警察联盟在6个月前就要求废除这条法律。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政府的正确决定做得太迟了。
“这项法律造成了无数次事故和险情,同时给驾驶者和警察造成威胁,尽管有强烈的反对意见,却被允许走完了它的全程试行期。”
“我们很高兴这项法律将不再危及新州人民,并敦促新州政府在未来采取更快的行动。”Satya Marar说。
责任编辑:黎辰
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19年9月19日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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