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如何保护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产,一般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产,不管是动产产还是不动产产,是有形财产产还是无形财产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虽然婚姻如「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但婚姻仍被视为我们人生当中最为重要的经历。现在,我们似乎正在与那个信奉「一生一世守终身」的年代渐行渐远,婚姻不再是风平浪静的避风港,其中的暗潮汹涌令每个步入或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人都不得不居安思危。

但由于中国人对于家庭观念的极其重视,为了让家庭生活更加和谐,了解自身家庭的财产务状况以及财产产构成至关重要,那在结婚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才会避免人财产两空呢?尽管婚前财产产协议在西方早已非常普遍,但由于中国人的文化习俗,签署婚前财产产协议被认为是对于传统观念的挑战,伤害了爱情,是对对方及婚姻的不信任;同时也有人认为做婚前财产产协议就相当于买了份「保险」,避免日后离婚撕破脸皮争夺财产产。

相当一部分人尤其是高净值人士在找到我们家庭法团队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时,都会对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婚前财产产而感到困惑,不少父母更是已经意识到在子女结婚前,不止是为子女送上祝福,还迫切想了解如何才能为子女建立有效的婚前财产产保护机制,以防子女婚变,导致家族财产产拱手相让。下面笔者就结合多年来的诉讼实战经验,针对常见类型,提出如何保护婚前财产产的方案,与君分享。

什么叫婚前个人财产产

婚前财产产,一般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产,不管是动产产还是不动产产,是有形财产产还是无形财产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澳洲对婚前财产产的相关法律

《澳大利亚家庭法案1975》对婚姻关系,事实婚姻及同性婚姻关系中双方的财产产分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什么是婚前财产产协议(Prenuptial Agreements)

婚前财产产协议可以是,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在澳洲称为财产产分割协议(Binding Financial Agreement 「BFA」)。由于在婚前签署,因此它被视为一旦离婚可以保护您婚前财产产的一种有效的法律工具。

签订婚前财产产协议应注意以下几点:
形式上必须是书面;

明确婚前财产产的范围。一般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子,其他贵重物品等;
夫妻双方对协议的内容以及效力均无异议;

明确婚前财产产婚后共享的比例。在婚后可以与爱人共享的财产产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应该清楚。若只是表述为「婚前某项财产产婚后共有」法律上的理解应是每人一半;

财产产描述要明确。避免由于财产产描述不明确而导致协议无效。比如房产的描述,很多伴侣在作婚前财产产协议时,只写明一方的房产,而为注明具体地址​​等,因而被视为无效;

必须有双方律师签署才有效。

澳大利亚的家庭法规定配偶间不但婚前可以做财产产协议,在婚中或分居乃至离婚后都可以签订类似的婚前协议,就双方协商内容标准化,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法律程序。

我是否需要婚前财产产协议

既然婚前财产产协议是在婚前签署的可以保护一方婚前财产产的法律工具,确切的说它可以有效地保护财产产多的一方,如:高净值一方的财产产等。婚前财产产协议列明了双方一旦婚姻关系破裂,婚前财产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产协议要是双方的需要而制定。它是一种相对安全并与婚后财产产协议相比较简单的财产产协议。

另外,很多华人父母为了能给子女买房,自己省吃俭用,竭尽全力给子女支付买房首付甚至付清全款。如果是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子女最好签署婚前财产产协议以保护老人辛辛苦苦为自己买下的房产在发生婚变时不被分割。许多年轻人由于在结婚前不了解婚前财产产协议,更无法意识到其能保护自己财产产的重要性,由于没有签署婚前协议,导致自己父母馈赠的房产被分割。

再有,婚前财产产协议尤其适用于再婚者想把上段婚姻中得到财产产传给子女。

图:Fotolia

制定婚前财产产协议需要什么材料

保存好个人婚前取得财产产的证据;
一般来说,像汽车、房产、存折、公司股份等财产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只要早于结婚登记日即可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产。例如,房产产只需提供房产产证或备过案的《购房合同》(Contract for sale of land),便能轻易证明。
其他动产产如珠宝、古玩、家电等,提供正规发票作为有利证明。若没有发票,则还可以通过合同、支付凭证、收据等进行证明。

怎样准备才能保证具有法律执行力

要想使婚前财产产协议具有法律执行力,而不被法庭视为无效。起草时必须严格的按照法律要求去做:
双方各自必须寻求独立法律建议;

此法律建议必须由在澳大利亚司法管辖权内的执业律师提出,外国律师的建议有可能被视为无效;
婚前财产产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写成;

应该有律师起草,双方分别在律师面前签字生效;

必须含有完整的,透明的双方各自的财产务信息,包括:资产产,负债,收入及开销等。

在准备婚前财产产协议过程中容易犯的两个错误:一是没有完全公开双方财产务信息,另一个是在迫于外来压力的情况下签署。

婚前财产产协议中孩子应怎样安排

在制定婚前协议时,需要把未来可能发生的事项考虑进去,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孩子的问题。即便您在制定婚前协议时还不知是否今后要孩子,您仍然需要把孩子的问题以及有了孩子对财产产分割的影响等考虑进去。反之,法庭有可能视此婚前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1:
小张的妈妈为非澳大利亚居民,在悉尼为小张买了一套房,房子在小张名下,妈妈付的首付。由于担心一旦自己的儿子与未来的儿媳妇分手此房产产会被分割,妈妈找到我们希望我们能够为小张通过财产产保护的法律建议。我们在听取了现在的具体情况后,我们为小张起草了一份婚前财产产协议。一年后,小张离婚,女方提出要分割房产产,由于我们及时的为小张制定了婚前财产产协议,从而保护了小张妈妈为儿子购买的房产产,也避免了由于财产产纠纷而走上司法程序。

案例2:
程女士带着一个孩子与一位西人再婚。由于是再婚,程女士从前段婚姻分到一套价值一百五十万澳元房产,西人名下并无任何财产产。为了能保护此房产,程女士找到我们并出示了一份与西人私下制定的婚前财产产协议。我们看过后,建议此协议不符合法律约要求,可能被法庭视为无效。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财务情况后,为程女士重新起草了一份婚前财产产协议。两年后程女士与西人离婚,西人要求分割此房产产,我们按照财产产协议据理力争,为程女士争取到100%房产产拥有权,保护了程女士的财产产,使其与孩子有一个安居乐业的家园。

总之,结婚不难,离婚难,千头万绪,各位慎之。当彼此沉醉在爱海中,一份协议或许被视为尴尴尬。大家都希望无论是双方的关系还是物业投资,都可以善始善终。不过,世事无常,未雨绸缪,事前做好规划,将来一旦有变,也会减少金钱上的痛苦。

大德律师的专业婚姻法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20多年,一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案件研究和实践。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具备深刻的洞察力与缜密的剖析能力,在处理各类复杂的婚姻纠纷案件中,能够深入理解委托人在婚姻家庭矛盾中的痛苦复杂心情,尤其在与委托人沟通过程中,能够迅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将深奥而枯燥的法律问题通过日常生活中的例子深入浅出的进行重新阐释,并根据委托案件的不同情况,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特别擅长重大疑难离婚案件的策略筹划、离婚公司股权分割、涉外离婚诉讼,遗产继承等复杂的婚姻家事诉讼业务。

另外,我们的专业律师还专注于对家族企业、高净值人士提供私人财富规划的法律研究与非诉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熟络的人脉资源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获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我们认为,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细致、耐心的法律服务是一名婚姻家庭律师理应具备的专业素养。因此,我们的婚姻家庭律师团队,专门承办股权分割、房产分割、过错赔偿、涉外离婚、继承、综合业务等婚姻家事领域的法律事务,是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律师团队。我们的律师本着潜心替委托人着想,主张采取各种灵活的策略和多样的办案方法,以期将婚姻破裂对当事人造成的情感伤害、财产产损失和其他不利因素降到最低。

成功案例代理过的婚姻相关的复杂大案:1.某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上市,因男方婚内出轨导致夫妻要离婚,我们协助其夫妻协议离婚,为客户挽回损失超过1,500万澳币;2.某夫妻开连锁餐饮公司,因男方长期保养小三,女方提出离婚分割财产产要求,在我们律师的协调下,双方最终私下协议离婚为客户挽回损失超过500万澳币;3.帮助墨尔本某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保住其婚前资产8,000万澳币的资产,巧妙的通过公司股权归属的定义,为客户挽回巨额损失。

在我们代理的不少离婚案件中,一方在婚前即已建立起个人财产产,由于婚前没有保护好、规划好婚前财产产,导致在离婚诉讼中处处被动。当然,我们不赞成为了保护婚前财产产而不讲礼法与人情,也不赞赏盲目追求爱情而不对婚前财富作出任何规划。任何一段婚姻,都需要在爱情及财富中找到平衡点,才能让婚姻生活走得更远。

如果您想得到跟多的有关家庭法,婚前财产产协议等方面的法律建议,请尽快联系我们的家庭法律师专家。

文:查尔斯·朱

供稿:大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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