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病毒病(COVID-19)之移民系列15 – 离境豁免申请被拒绝了吗?

澳大利亚从2020年3月25日起对澳大利亚公民和永居实行旅行管制。除非您是属于无需申请豁免人士, 否则,澳大利亚公民和永久居民必须在前往海外之前申请离境豁免批准后才能离境。经G夫妇的同意,今天将和读者们分享最近的真实个案。

澳大利亚从2020年3月25日起对澳大利亚公民和永居实行旅行管制。除非您是属于无需申请豁免人士, 否则,澳大利亚公民和永久居民必须在前往海外之前申请离境豁免批准后才能离境。经G夫妇的同意,今天将和读者们分享最近的真实个案。

真实个案

G夫妇是澳洲公民和永居,在疫情爆发前,G夫妇带着刚出生不久的小孩回国探亲,G先生因有要事在身先独自返回澳洲而让妻小在国内多逗留一段时间。岂料在这期间,疫情爆发促使G太和小孩推迟返回澳洲的原定计划,希望等待疫情缓和后再返回澳洲。等待期间,维州又爆发第2波疫情,G夫妇便决定让G先生回国与妻小团聚并为即将满周岁的孩子庆生,等待疫情缓和后再一起返回澳大利亚。

于是G 先生便在网上递交了离境豁免申请,等了超过2周还没收到移民局的回复,心里急了,给移民局打了电话却被告知耐心等待。眼看原定机票3天后就要出发, G太联系了笔者告知情况并把当时侯申请的陈述信发给笔者。

关键信息与紧急性

笔者看了陈述信以后, 分析出内容缺乏一些关键信息并且没有突显离境的紧急性。后来,建议G先生马上重新递交第2份申请并加上关键信息和显示紧急性的辅助文件一并上交(当时移民局还没有更新网上申请表格,不能后补信息)。有关离境申请新调整和提示,您可以参阅本律所上周的专栏https://www.auliving.com.au/202008/142420.html】。

峰回路转的经历

2天后即原定出发前夕,移民局正式回复拒绝了G先生的第1份申请,理由是 “批准申请人离开澳大利亚的特殊情况不存在, 因为此行并不紧急或紧迫”。G夫妇因此感到失望的同时也疑惑移民局是否也考虑了2天前刚递交的第2份申请。经过笔者和G夫妇的分析,移民局极大可能还没有审理第2份申请,G先生也更改了机票决定再等待一段时间。就在当天傍晚,移民局对第2份申请也做出书面回复,“您的离境申请已获批准“。G夫妇对此事感到万分惊讶和难以置信,同一天收到了拒绝离境的通知而几个小时后却又收到了批准离境的通知。

后来,笔者向G夫妇解释拒绝通知是第1份申请的结果,几个小时后的批准通知是第2份申请的结果,原因是第2份申请具备了信服的理由和辅助证据, 所以G先生获批离境。此时, G先生也顺利离境并抵达目的地与家人团聚。

被拒绝了还有机会吗?

早前,移民局表示多数申请被拒绝的原因是因为申请人没有提供充分的离境理由和辅助文件。如果您正在考虑申请离境豁免或者曾经申请离境豁免被拒绝,可以联系蔡志峰律师事务所了解更多有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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