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榮世界】你可以說不(下)

澳洲地產

(澳洲生活網訊)

——面對一個讓我深惡痛絕的開發專案,我應該怎麼發表反對意見?

在 Council 對反對信的審查過程中,最主要的一點就是對項目所在地有個更深入的了解,從而能夠更好的理解一個專案能給這個地區帶來什麼影響。所以嘛,Council 希望知道的是項目周圍的居民平時是怎麼生活的,這個項目會對這些居民的生活造成什麼影響。

3、高手篇:那我應該在反對信裡面寫什麼?

在反對信里,我們要保證我們在這個地區目前的生活和未來想要的生活和 Council 所規劃的是一致的(要看 zoning),而新的項目如果一開動,會對這些造成難以挽回的影響。

這些都是比較客觀的東西。主觀的就是專案所在地目前的「氣氛」和「感覺」是什麼樣子的,這個項目會對這些造成什麼影響。主觀因素也是要考慮的,不過算不上重點。

其實一般居民所提交的反對信雖然可以讓開發商對項目進行修改,很少有重大的轉折,除非是以數量取勝。可是靠數量取勝這種一般都是「政治因素」佔主導(因為議員是選出來的嘛),真正鬧到環境法院了並不佔很大優勢,除非反對者的數量多到可以證明足夠代表一個社區的主要程度。

所以嘛,如果真心要「針對」一個專案,專家是要找滴。等於給開發商的申請材料做個同行評審(peer review),把所有不合理的東西都挑出來。畢竟誰也不敢說自己寫的東西無懈可擊,總是有可以被人攻擊的地方。

在審批中,統一格式的反對信(standard form letter)和有多少多少人簽字的請願書(petition)不會佔很大的份量。因為很難講這些簽字的人到底知不知道這個項目具體是什麼,還只是湊熱鬧或者因為朋友壓力,所以放簽名上去的。

距離這個反對的項目越近,影響越大,在審批中占的份量就越大。距離該項目越遠的,審批中占的份量就越小。

反對信收的多,並不能代表一個項目就應該被否決。

除非包含適當的理由,否則情緒化的反對信是不會被考慮的。

反對信里一定要闡明以下幾點:

  • 我完全理解這個項目是要做什麼。

相關的背景介紹:我在這裡住了多久,離這個項目有多遠。我家人(和我這邊的朋友們)平時的生活方式。

  • 我的態度,到底是贊成還是反對。

這個項目會對我家人(和我周圍的鄰居等)造成什麼影響。一些例子:

健康問題

噪音問題

隱私問題

視野問題

安全問題

陽光照射問題

房屋、工程設計問題

房屋估價的影響問題

開發的強度和密度問題

環境影響問題–植被、河流、生態、燈光等

  • 在開發商的申請材料里沒提到的問題和我不同意的地方。
  • 是否符合 Council 的規劃條例
  • 是否符合州政府各個部門的規劃條例
  • 各個專家給出的材料是否客觀公正,比如:

規劃方面

成本效益分析(經濟)方面

交通方面

環境和社會影響方面

基礎設施方面

我給出的建議(希望開發商或者Council 怎麼做)。

4、專家篇:怎麼寫一封讓開發商欲哭無淚的反對信?

首先我們要知道,對於政府部門來說,弱勢群體永遠是放在第一位的(至少表面上是這樣的)。所以如果在反對信里出現老人,小孩,病人和孕婦這些,對開發商來講會是很頭疼的問題。

其次,健康問題是很重要的。如果在反對信里把這個牽扯進來,不管是政府還是開發商都不能掉以輕心。

對於日照、隱私和視野問題,雖然影響沒有上面兩點那麼大,可是也有不少影響。不過如果只是日照、隱私和視野問題,想要弄垮一個專案,份量還是不太夠。

那作為一個反對者,應該怎麼辦呢?其實很簡單。如果反對者多的項目(比如清真寺這種),自然是反對信越多越好,反對信里的內容越全面越好。反對信能自己寫就自己寫,而不要圖省事選擇聯名反對。其次,就是雇幾個磚家來做同行評審,從開發商遞的申請材料里挑毛病。

那一般的項目呢?我們建議先和 Council 里的規劃師聊聊。當然了,我們不能一上來就問,說你是不是要批准這個專案啊?這樣溝通是沒有結果的。我們要問「對於 Council 來說,這個項目最主要的問題是什麼?」或者「在審批的時候, Council 會著重考慮哪些問題?」之類的,然後根據 Council 給出來的問題展開討論(以提供負面資訊為主)。然後在寫反對信的時候,以 Council 重點考慮的問題為主。

5、最後絕招篇:以己之不可勝而待敵之可勝

有些時候,我們通過和 Council 的人聊天,或者其它某些途徑知道 Council 是會通過一個專案的時候,幾封反對信可能已經解決不了什麼問題了。這樣就放棄了嗎?當然不是。我們一樣要寫反對信!一來爭取自己的最大利益,二來要求 Council 放很多嚴格的條件進去,讓一個專案貴到開發商不想繼續了的這種……

比如,我們可以說我們並不反對這個項目,但是因為什麼什麼原因,希望你重新做 traffic study, 然後因為什麼什麼,所以你要做 acoustic study, 做 ecological/flora study,做 landscape assessment,做 social impact assessment,做 economic assessment,重走某些流程,給出一些承諾(commitment),建設一些基礎設施等等。如果理由充分的話,Council 會按這些建議去要求的(Council 不會考慮開發商的成本問題)。

等到開發商過五關斬六將拿到規劃許可(DA)以後,可以告到法庭,繼續拖延時間(如果開發商是貸款的話),拖個一年半載,這個項目就可能沒有什麼吸引力,或者沒有再做下去的必要了。

當然了,這個是非常極端的例子。這可不是fracncis自創的,澳洲很多大型礦場都面臨這個問題。由於對環境影響很大,環境保護人士很討厭礦場類開發,然後就通過這些方法拖延時間,增加開發商的花銷,讓專案虧本。這個也是個殺人一萬,自損八千的方法。大家還是能不用就不用吧!

其實對於一般的專案來說,開發商是願意和反對者來溝通的(尤其是你寫了很有水準的反對信),所以開發商完全可以通過修改設計達到一個雙贏的效果,才是我們想達到的目標。

文:Francis Shen

*本文由「繁榮世界」高級顧問Francis Shen 原創,未經本人同意,其它平台不得轉載。

Francis 擁有新南威爾士大學的規劃研究生學位、環境法畢業證書;在城市規劃領域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歡迎一起合作。

供稿:繁榮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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