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當感情破裂不可挽回時,如果當事人之間有孩子,會涉及到孩子的住宿遷移問題。如果當事人作為想向法院申請遷移孩子的一方:
為了向法院尋求給孩子更換一個居住地的法令,包括重新安置在澳洲境內或者在澳洲境外,法院需要考量這樣的安置是否能夠對孩子最有利,以及孩子能否和父母雙方相處的時間相同、或者一方父母可以和孩子相處比較多的時間。
重新安置孩子法令
向法院尋求重新安置孩子法令的這一方不需要提供特彆強有力的理由,但是,這一方需要表明重新安置孩子這樣新的安排是對孩子最有利的。

如果父母之間有利益衝突,儘管雙方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對孩子最有利這一點仍然是法院的最優先考慮因素,但是,對孩子最有利的考量也會參考雙方父母是哪一國公民的情況。當法院決定孩子應該和每一方父母相處時間不同的時候,法院也會考慮對孩子進行特別的安置是否是合理、可行的。
重新安置孩子恢復法令
澳大利亞作為一個移民國家,有時會發生孩子被一方父母帶離澳大利亞到海外,或經過、或沒經過另一方的同意,之後帶走孩子的一方留在海外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在澳洲的當事人需要申請的是重新安置孩子恢復法令。
緊急申請恢復法令
在非常緊急的時候,律師可以幫您做重新安置孩子恢復法令的緊急申請。

緊急申請中,需要提供證人證詞、當事人陳述。
證人證詞中需要包含的主要內容是:
- 個人信息
向法院提供一個關於當事人雙方關係的詳細表述。包括當事人雙方名字、出生日期、雙方確立關係的時間、結婚時間以及分居時間。
- 孩子的具體信息
孩子的名字、出生日期;
撫養法令、有關家庭暴力的法令。
- 分居前對孩子的安排
提供詳細的關於在照顧孩子方面的分工。
- 風險問題
比如,帶走孩子的那一方存在的一些問題、服用毒品或者酗酒等問題。
除了當事人的個人證詞外,還需要提供相關的法院申請書等文件。
我們盛澤律師行的家庭法律師為您提供專業、及時的法律諮詢,儘快幫您解決孩子的問題,減少您的擔憂。
供稿:澳洲盛澤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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