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亞購買期房的注意事項(上)

澳洲法律

與現房相區別,期房是指約定在以後某一時間建成交付的商品房。在澳洲,由於購買期房的可負擔性,也就是說,其特定支付房產方式:定金和最後付款之間的期限比較長,不同於購買現房,購房者需要很快貸款把錢付清,因此很多海外人士選擇了購買澳洲期房。然而,在購買期房時,您需要注意的風險是:

1.合同一般情況下是有利於房產開發商的

您首先要知道的是,期房合同表明的是與您進行房產交易的開發商。開發商的工作就是買地、開發房子,然後再把房子賣掉。

開發商和他們自己的律師在準備房產時,都是確保合同的條款是有利於自己的,並且是保護自己權益的。所以,很容易出現一些不公平的條款隱藏在合同內,特別是對於那些很想買房的人,全身心都放在自己要買房子上面,而忘記了要認真看隱藏的風險合同條款。

2.開發申請的準備和准許可能會造成延遲

如果您買的是期房,您要知道您買的房子當時還不存在。在澳洲建房,開發商需要到相關的市政廳准許以後,才允許開始進行,這件事不是完全由開發商自己所控制的,這個過程涉及到了很多政府部門、執行人員,以至在完成開發申請的過程中,會造成延遲。該過程

包括:市政廳(Council)處理文件:需要花4個星期到幾個月,而且這個估計的時間是說一切比較順利,沒有要進行修改的問題。如果市政廳發現了任何問題,耗費的時間會更多,因為開發商要遞交更多的修改申請,以回應市政廳。

除了這些問題,一旦建造開始進行,潮濕的天氣狀況也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延誤。

3.保護您的定金、您終止和退出合同的權利

如果合同中沒有一項條款,說您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退出和終止合同,您可能會被困在一個很多年都交割不了的合同中。所以,您要確認在合同中,有條款可以保護您的定金,並且讓您可以退出合同。

您可以添加進去您要退出合同的情況內容,具體包括:

  1. 如果在合同交換以後的六周內,開發申請還沒有遞交;
  2. 如果開發申請在合同交換的六個月內,開發申請還沒有通過;
  3. 如果在合同交換九個月內,建造工作還沒進行;
  4. 如果房子在合同交貨1年半以後,還沒完成(視具體情況而定)。等等。

當然,最好是有一個明確的最終日期。

(未完,待續)

 

這篇文章不構成法律意見。您的具體情況,需要諮詢律師,得到答案。

 

 

 

供稿:澳洲盛澤律師事務所

圖片:網路

地址:   Suite 22, Level 5, Sun Tower, 591 George Street, Sydney, NSW 2000, Australia

電話:   61 2 9267 9757

郵箱:   paralegal [email protected]

 

 

展開評論
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