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上訴仲裁庭

簽證申請被拒簽或已有簽證被取消的情況,並不是所有申請人都有上訴的權利,具體須參考移民局簽發的拒簽/取消通知書。
澳吉移民留學

引文

AAT行政上訴的概念
AAT的審查原則和結果
申請行政上訴須知
Conference (會議)和 hearing(庭審)

1. AAT行政上訴的概念

Administrative Appeal Tribunal,簡稱AAT,意為行政上訴仲裁庭,是一個有權依法對澳洲各政府部門的決定進行覆審的獨立機構。

AAT覆審的常見案件

兒童撫養
社會保障
移民簽證
稅務養老
工傷賠償
在移民案件中,仲裁是由AAT負責執行,上訴到AAT的案子基本分為兩類:
澳大利亞簽證申請被拒;
澳大利亞已有簽證被取消。
註:
簽證申請被拒簽或已有簽證被取消的情況,並不是所有申請人都有上訴的權利,具體須參考移民局簽發的拒簽/取消通知書。
在境外遞交簽證申請的申請人,常是沒有上訴權利的,擔保類別申請除外;
在境內的申請人、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擔保人、或澳大利亞的僱主,都是有上訴權利的。

2. AAT的審查原則和結果

AAT採取的是合理性審查原則(merits review),即重新審查原決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這不同於司法審查,聯邦法院不會對事實進行審理,而只是對法律適用進行審理。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澳洲借鑒了美國的憲政模式,議會、政府和聯邦法院三權分立。所以,聯邦法院不能越權干預政府的決定。

AAT在審查後,通常會有以下結果:

維持原決定(affirm)(原決定不變)
改變原決定(vary)(AAT改變部分內容)
撤銷原決定(set aside)(AAT作出決定發回重審)
駁回原決定(remit)(發回原機構根據指示重新審理)

3. 申請行政上訴須知

申請人須在收到拒簽信的規定期限內向AAT成功遞交上訴申請;
申請覆審需要繳納1787澳幣的申請費用。如果複議成功,AAT會返還一半的費用;
語言溝通方面有需要的申請人可以申請AAT提供的免費翻譯服務。

4. Conference (會議)和 hearing(庭審)

AAT在覆審某些類型的案件時,會在正式審理前組織一次非正式的會議(Conference),旨在便於AAT成員了解案件的重點、可能需要補充的材料以及雙方是否可能達成庭前和解等情況。
註:該會議的與會時間通常不會超過一個小時,會議也可能多次舉行。
Hearing是AAT正式的庭審,通常委派一名仲裁庭成員進行審理。
註:參加庭審時,申請人需要將所有相關文件帶好參加庭審;
庭審一般持續1到3個小時不等,有一些特別的案件可能需要一天或者更久;
由於某些案件是不公開審理的,如果想要家人或者朋友陪同參加,則需要提前獲得AAT的許可。
最後,若申請人對AAT的覆審結果不滿意,可以向聯邦巡迴聯邦法院提起上訴。

小編會持續為大家關注該簽證的動向及細節,如果大家對該類簽證有興趣,不妨通過下方的聯繫方式聯繫我公司進行了解,也好儘快在代理的建議下為未來的簽證申請做準備,搶名額!澳吉移民全體員工將竭誠為您服務!

供稿:澳吉移民

地址:Suite 1, Level 2, 11-13 Aird Street, Parramatta, NSW 2150
電話:02-8203 2999
微信:aojikefu

展開評論
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