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房報稅

共同擁有一個或多個投資物業的人通常被視為投資者,而不是從事投資房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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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投資房時,您需要:

從一開始就保持記錄正確,以便您可以履行納稅義務
弄清楚如何劃分收入和支出(如果您與他人共同擁有該物業)
分期支付您的年終稅款。

通常,僅當您的名字在產權契據上時,您才聲明收入和索賠費用。
您需要保留的租賃記錄
記錄必須使用英文(或易於翻譯成英文),並自您提交納稅申報表之日起保存五年。

您必須保留以下記錄:
購買房產的日期和費用,因此您可以在處置房產時計算出任何資本利得或損失
請記住,您簽訂合同的日期是投資房的的購買日期(而非過戶日期)
任何租金和與租金相關的收入,以在您的納稅申報表中報告,這樣相應費用您可以要求扣除來減少收入。

記錄的費用文件中應該包括:
供應商名稱
費用金額
商品或服務的性質
發生費用的日期
文件日期
重大改裝和裝修-例如,維修或改進,或者您出售部分或全部財產
將維修或改良成本與折舊成本分開,這樣您就可以正確計算出扣除額和資本利得或損失
出售或處置財產的成本,因此您可以計算出任何資本利得或損失。

一些可以使您更輕鬆地完成納稅申報單的記錄示例包括:
運輸工具和貸款文件
買賣合同
費用收據,例如維修,保養,保險和折舊資產的購買
土地稅評估
銀行對帳單和信用卡記錄
租戶租賃
經紀人的租金記錄。
出租物業的共同所有權

根據您的身分,會有不同的稅收影響:
投資物業的共同所有人
共同擁有一個或多個投資物業的人通常被視為投資者,而不是從事投資房業務。

這意味著必須根據共同所有者對財產的合法權益將租金收入和支出分配給共同所有者。即使共同所有人之間達成協議,也是如此。如果他們以以下方式擁有財產:
聯合承租人–他們每個人在房地產中擁有同等權益

租戶共有–他們可能在房地產中擁有不平等的權益(例如,一個可能持有20%的權益,而另一個可能持有80%的權益)。
從事租賃房地產業務的合作夥伴

大多數租賃活動是一種投資形式,並不等同於開展業務。但是,如果您與他人合夥經營租賃房地產業務,則必須根據合夥協議對凈租金收入或虧損進行分配。如果您沒有合夥協議,則應將合伙人之間的凈租金收入或虧損平均分配。

有疑問及時聯繫,或電話諮詢。本事務所可以幫助您申請政府福利以及處理退稅事宜。

聲明:本平台文章中提及的內容和法律條款均為事實,作者沒有給出任何意見和建議的成份。請做任何決定前諮詢您的會計師或律師。

 

供稿:Neena Wang
稅務代理 25202857
地址:Ground Level, 21 Argyle St, Parramatta NSW 2150
電話:02 9613 8216 / 0433 524 099
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址:www.minimisetax.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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