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體無假釋」在新州成為法律

新南威爾士州政府已通過法律,規定被定罪的謀殺犯如果拒絕合作,不透露受害者遺體的位置,就無法獲得假釋。
澳洲新聞

新南威爾士州政府已通過法律,規定被定罪的謀殺犯如果拒絕合作,不透露受害者遺體的位置,就無法獲得假釋。

據9News報道,10月13日周四,”沒有屍體就沒有假釋 “的法律在州議會獲得通過。州長Dominic Perrottet說,「家屬應該有尊嚴地進行最後的告別,我們必須盡一切努力要求罪犯放棄他們的秘密,給受害者的家人和朋友帶來最後的交代。」”這些法律意味著被判犯有殺人罪的囚犯如果選擇不與警方合作尋找受害者,將不會獲得假釋。”

一個月前,前悉尼教師Chris Dawson被認定於1982年謀殺了其妻子。由於他的妻子Lynette的屍體從未被找到,這起備受矚目的案件重新引發了討論。

根據新的法律,州假釋管理局必須有警察局長的書面證據,以確定罪犯是否合作並透露了受害者的屍體位置。

新州警察廳長Paul Toole說,新的法律應該鼓勵罪犯合作。「受害者家屬應該有機會以適當的方式安葬他們的親人,特別是考慮到他們已經忍受的痛苦和心痛。」

懲教廳長Geoff Lee說,這項立法是為了給家庭帶來解脫。「法律是公正的,它是公平的,它給予受害者尊嚴和尊重。」

在其他州和地區,包括維多利亞州、昆士蘭州、南澳大利亞州、西澳大利亞州和北領地,已經有了 “無屍體,無假釋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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