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交移民申請前請一定了解PIC4020

筆者近年發現很多申請人聘用無牌人士為他們申請簽證,結果觸犯了「公共利益準則(PIC)4020」。「公共利益準則(PIC)4020」是與大多數簽證申請相關的重要要求。根據「公共利益準則4020」,如果向澳大利亞移民部或行政上訴審判庭(AAT)提供虛假或誤導性文件或信息,可能會導致簽證被拒絕。PIC 4020是非常嚴重的,筆者強烈建議您,一旦面臨移民部要求解釋(PIC)4020條款的情況,應立即尋求註冊的專業人士/移民代理(RMA)/ 移民律師的幫助。

虛假文件是甚麼?

根據1958年(聯邦)《移民法》(』法案』)第5(1)條的定義,虛假文件是指部長合理懷疑的文件,即:

● 虛假陳述已經但事實上未被頒發給該人的文件;例如,一份屬於其他人的文件,由簽證申請人作為自己的文件提交給部門

● 是偽造的或已被未經授權的人更改的文件;例如,為支持與關係或身份的主張而數字修改的照片,已經被更改的護照或身份證

● 是由於虛假或誤導陳述而獲得的,無論是否有故意。例如,聘用代考者獲得的英語語言測試結果。

虛假或誤導信息是甚麼?

PIC 4020(5) 定義了「在實質方面虛假或誤導的信息」,意味著信息在提供時是:

● 在提供時是虛假或誤導的;和

● 與在決定簽證申請時考慮的標準有關,無論是否因該信息而作出決定。

虛假或誤導信息的示例:

● 文件、申請或聲明中的虛假或不準確的陳述或信息

● 為支持申請人工作經驗聲明的虛假或誤導就業推薦

● 有關主要申請人的次要和/或非移民家屬與其關係的虛假或誤導信息

● 別人犯的錯誤用作反駁PIC 4020不構成辯護理由,即使是移民代理/律師所犯的錯誤也是如此,(所有錯誤由申請人承擔,原因是所有文件簽名都是申請人簽署)。

 PIC 4020的後果

● 如果您的簽證申請因未滿足PIC 4020而未獲成功,您將至少在澳大利亞申請任何其他簽證的資格被禁止三(3)年。

● 您的家庭成員,包括未移民的成員,也將被禁止至少三年內進入澳大利亞。

● 將來您可能持有的任何澳大利亞簽證(包括永久居留)將永遠受到簽證取消的影響,不僅僅是金錢和時間上的損失。更有可能導致被驅逐出境。

● 通常會隨之而來刑事起訴。該罪行最高可處以10年監禁(《移民法》第234條)。 

PIC 4020是否可以被豁免?

如果申請人能夠建立引人注目或富有同情心的情況,PIC 4020可能會被豁免。是否存在引人注目或富有同情心的情況將取決於個別案例的情況。

如果存在引人注目或富有同情心的情況,部長可能認為:

● 如果未簽發籤證,該人可以為澳大利亞的商業、經濟、文化或其他發展做出貢獻。

● 有一名澳大利亞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格的紐西蘭公民居住在澳大利亞,該兒童將受到不豁免的決定的不利影響。

● 申請人的居住國家處於戰區,或者贊助人已被認定為澳大利亞應承擔保護義務的人。

如果不幸地被移民官員用PIC 4020的理由拒絕簽證申請,您可以上訴到行政上訴審判庭(AAT)跟進。上訴人可以向AAT提供支持自己審查的任何信息。甚麼信息可以提供給AAT來支持他們的審查?

您可以提供任何支持您案件的信息。不限於以下列出的文件,您提供的信息將取決於您的個別情況。

關於虛假文件或虛假信息,有用信息的示例可能包括:

● 由您和/或簽證申請人簽署的聲明

● 證據表明信息或文件不是由簽證申請人提供的

● 證據表明虛假或誤導信息與簽證標準無關

● 證據表明文件未被偽造或更改,且不是因虛假或誤導陳述而獲得的

● 證據表明信息在提供時並非虛假或誤導。

關於引人注目和富有同情心的情況,有用信息的示例可能包括:

● 由您和/或簽證申請人簽署的聲明

● 有關嚴重家庭情況的證據,如家庭成員的死亡

● 證據表明澳大利亞的家庭成員將失去財政或情感支持

● 證據表明一名澳大利亞家庭成員將與他們的子女分開

● 澳大利亞與外國政府的貿易或商業機會或關係將受到簽證不批准的影響的詳細信息

● 證據表明如果申請人未獲得簽證,澳大利亞將失去重要的商業、經濟、文化或其他發展

影響澳大利亞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格的紐西蘭公民的醫療報告或福祉問題。

您應該儘早向AAT提供信息。如果AAT對您提供的信息感到滿意,可能無需舉行聽證會就能夠做出有利的決定。這意味著您可能能夠更早地獲得有關申請的結果。

如果您被要求出席聽證會,AAT成員將詢問您有關申請的問題,並考慮您提供的所有信息。通常情況下,這將包括您提交給他們的關於您案件的文件。您應該在聽證會前至少提前7天提供任何信息,或者如果他們要求您提前提供任何信息,應按照他們告知的日期提供。

您提供給AAT成員的任何信息都是重要的證據。提前準備這些證據可以幫助您提出您的案件並協助AAT成員做出正確的決定。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Stanley Chan 澳洲移民及法律諮詢

 澳洲移民代理註冊號碼 MARN: 0430097(Chan)

 地址: Suite 805/South Tower,Level 8,1-5 Railway Street, Chatswood NSW 2067

 電話:(02)9412 1780 /(02)9412 1574

 手機: 0423 375 068

 傳真:(02)9412 4976

 E-mail: [email protected]

 Web: stanleyimmiandlaw.com.au

展開評論
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