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經驗的移民案例——「好心做壞事」

筆者在移民法律領域工作多年,經歷了各種各樣的人和事。在西方國家非常尊重知識產權。各種專業領域,如會計、設計、投資、稅務、商業和法律諮詢等都受到高度重視。從事這些專業工作的人都受到尊重。然而,我在我的日常工作中經常面對來自不同種族和文化背景的人。大多數人都非常尊重我和我的同事,但偶爾也會遇到一些缺乏禮貌和不懂禮節的人。

我理解有些人的成長環境可能影響了他們的行為,他們的行為可能並非出於惡意,實際上他們內心是十分善良的。

我在20世紀60年代在香港長大,周圍的人大多來自中國大陸,他們的文化水平大多有限,但他們非常勤奮,勇於吃苦。最終,他們在英國殖民地的法治體系下安家立業,一部份從事專業工作在香港非常受歡迎且受到尊重。

我在移民法律領域工作多年,幫助了成千上萬個成功的移民案例。其中有很多成功案例是依靠我的經驗達成的。如果這些案例由其他專業人士處理,可能會有完全不同的結果。

事實上,所有專業領域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經驗至關重要。每年都有新的畢業生,新的專業人士開始執業。當選擇專業人士時,人們常常問我,如果所有專業人士都差不多,那麼為甚麼不選擇最便宜的呢?我經常提醒客戶尋找具有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士,如何區分呢?您可以詢問對方是否處理過相似的案例,並要求展示成功的案例。這樣,您就不會成為對方的實驗品。

在本文中,我不再重複如何選擇專業人士的建議。這一次我要介紹一些經常表現出「好心做壞事」的人。

首先,讓我分享幾個案例。申請人需要提供一份孩子監護人的意向書,這在移民法律中是非常普通的要求,這份文件不應該引起任何法律問題。然而,當申請人尋找朋友幫忙時,朋友卻建議她「不要受騙」,非法移民是不可能轉換合法身份並告訴她最好的方法是一直成為非法移民,等待大赦。

另外,數年前,一位來自香港的年輕人,剛剛在澳洲大學畢業,因為他的專業無法滿足技術移民的要求,所以不能申請技術移民。然而,他已經在澳洲創業,投入了大量資金。畢業後,他只剩下5個月的485臨時簽證有效期限,他的朋友是一位移民代理便向她尋求建議,被告知只有457簽證是最佳選擇。但是,457簽證要求申請人必須在提供擔保的僱主工作,這對他經營自己的生意來說是個困難的選擇。但我向他建議,他可以直接申請永久居留身份,同時也可以繼續經營自己的生意。儘管他對我的建議半信半疑,他還向另一位移民代理朋友查詢,但得到的回答是他不符合永久居留的資格,不要相信我的建議。

又有另一位女士和她的孩子在澳大利亞申請配偶簽證,她的丈夫是澳大利亞公民,作為擔保人。然而,在等待簽證批准期間,她沒有提供共同居住的證據,包括合照、聯名銀行帳戶等等。有一天,她在工作中認識了一位同事,這位同事曾經成功申請配偶簽證。當她向同事請教如何提供所需的證據時,同事卻阻止她,並堅稱她不需要提供這些證據,只需要寫一封信聲明他們的婚姻是真實的。同事甚至承諾,並向她誇張地保證假如她的案件不成功,願意把自家的頭臚割下給作為凳子來坐。

還有一位老婆婆,為了照顧自己的孫兒,在澳洲逾期居留超過十年,成為非法居民,經同鄉介紹,在她的兒子陪同下,尋求我的意見,我了解她的背景後,認為她有機會獲得合法身份,她跟兒子滿心歡喜地回家準備材料,並相約下周給我文件準備申請,但當她兒子回到自家的工作地方並跟朋友分享她母親可以有機會成為合法居民的喜訊,身邊的同事卻向他大潑冷水,強調他應該受騙了,同事指出,經常看報章,跟本沒有聽過非法居民可以取得永居的事情,還指出他母親已經七十多歲,根本沒有希望獲得永居身份。(這位老婆婆在獲得永居身份時,剛好急病入院,免除了高額的醫療費)

以上這四個案例中,每個人都面臨不同的問題,但都向身邊的朋友尋求建議。這些朋友並沒有從中獲得任何利益,他們的建議是出於善意的。然而,他們的知識和經驗限制了他們的分析能力,給出的建議並不完全正確,幸運的是,這些申請人最終都決定聯繫我處理他們的案件,並獲得了成功的結果。

根據我多年來與客戶互動的經驗,我最擔心的是客戶的朋友,他們對移民法律了解有限,卻常常好心提供不正確的建議,誤導申請人做出錯誤的決定。

讀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綱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裡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紹一書,雖然過時,但可讀性高(簽證的名字雖然改了,但條文內容沒有大改變),特別是許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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