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聯邦法院日前對澳洲賭場運營商Star Entertainment Group兩名前高管作出嚴厲處罰,原因是他們未能有效應對賭場存在的洗錢風險。前首席執行官Matt Bekier被罰款70萬澳元,並被禁止管理公司六年;前首席法務及風險官Paula Martin則被罰款40萬澳元,並被禁任公司管理職務七年。兩項處罰合計達110萬澳元。
聯邦法院法官Michael Lee指出,兩人在擔任星億高層期間,未能充份處理賭場面臨的洗錢風險,也沒有向董事會充份披露賭場可能被犯罪集團和洗錢活動利用的情況,因此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法官表示,兩人雖然對遭調查和起訴的後果表示遺憾,但並未真正認識到其行為的嚴重性。「對被調查和被起訴感到後悔是一回事,真正理解自己未能履行賭場高級管理人員職責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則是另一回事。」他說。
案件源於澳洲證券及投資委員會(ASIC)針對Star casino集團長期存在的反洗錢監管漏洞展開調查。法院此前已裁定,兩名前高管未能採取足夠措施防範賭場被用於洗錢活動,也未能向董事會發出充份警示。
在本次判決中,法官認為兩名高管應承擔個人責任。他同時指出,由於ASIC去年已與另外兩名前高管——Greg Hawkins及Harry Theodore達成相對寬鬆的和解協議,因此法院不得不在量刑時保持一致性。
「如果不是ASIC此前對兩名行為性質相近的高管給予較寬鬆的處理,我本來會對Bekier和Martin施加更嚴厲的處罰。」 Michael Lee在判詞中表示。
長期關注賭博業監管問題的獨立聯邦議員Andrew Wilkie表示,此案再次暴露賭場行業長期存在的監管漏洞。
Wilkie說,賭場往往容易吸引違法活動,因此需要更嚴格的監管和監督機製。「聯邦法院對Star前高管作出處罰是一個令人歡迎的結果。令人擔憂的是,在皇冠賭場事件中,類似的個人問責從未真正發生。」
近年來,星億集團和另一家大型賭場運營商Crown Resorts先後被揭發存在反洗錢、犯罪滲透及監管失職等問題,澳洲各州政府也因此加強對賭場行業的審查與改革。本次判決被視為澳洲賭場業高管個人問責的重要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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