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居民回签签证”,其实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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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永居不想回澳洲居住,如何保住永居?这是许多人问的一个共同问题。哪些因素是移民局可以考虑给永居持有人批出一个1年长度的居民回程签证(RRV)?哪些因素移民局只能考虑批准一个3个月长度的居民回程签证?哪些因素是移民局根本不会考虑,申请人将无法拿到居民回程签证,意味着申请人将失去澳洲永居地位。本文想就这些问题,为读者朋友提供更多帮助。

一、可以考虑给永居持有人批出1年长度的RRV因素

第一,工作因素 – 工作因素往往是一个很好的手段保住居民回程签证,因为申请人当前受雇于澳洲公司,或正接受了某公司提供的正式工作合同,说明申请人与澳洲有重大的工作联系,不给居民回程签证,申请人若有急事离开澳洲,将无法再回来,继续从事该工作。

第二,商业因素 – 商业因素对于做生意人来说是一个有效的手段,生意人可以证明自己在澳洲注册的企业中拥有股份,本人在生意中担任高级职位,该生意需要本人从事日常管理。但是该生意必须可持续经营,有常规活动、并且有意图赢利,同时能够证明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商人可以从这方面着手,收集整理这方面的材料,以与澳洲的商业联系,延展澳洲永居签证。

第三,文化因素 – 从事文、体、宗教活动的人士,澳洲过去5年中没有住满2年,可以在与澳洲的文化联系上下下功夫,证明自己的角色是在为澳洲的文化生活添砖加瓦。比如撰写过的文章、参与澳洲某个文化组织的证明、媒体上的报道彰显本人在文化上的表现,并且有利于澳洲的文化发展。有这些方面经历或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文化联系,延展澳洲永居签证。

第四,个人因素 – 这也是申请人最常使用延展澳洲永居签证的方法。移民局重点会看,申请人是不是有家庭成员或亲友在澳洲,比如申请人有澳洲公民的家庭成员在澳洲,无疑会对申请人建立与澳洲的个人联系,产生重大的帮助。另外,个人的资产在澳洲,这也是一项有力武器。个人的投资物业及个人的物业,这将帮助申请人建立起与澳洲的联系。还有的因素包括,无论是临居还是永居,在过去5年中,曾在澳洲生活超过1年、有澳洲公民的孩子或配偶在境外,需要申请人陪伴,等等。这些都是有力地建立与澳洲之间个人联系的有效手段。

二、可以考虑给永居持有人批出3个月长度的RRV因素

如不具备上述因素,保持了与澳洲的联系,那就只能看申请人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不得已
离开澳洲,身居海外。一般来说,特殊情况(Compelling Reasons)必须是身不由己(Forceful)下产生的,一些主观的因素,往往不能被考虑特殊情况。下列情况,有可能被考虑为特殊情况:

1. 海外家庭成员重病或死亡
2. 身居海外,与澳洲公民保持持续的配偶关系
3. 申请人在海外涉及民事官司
4. 推迟返澳,希望孩子完成海外一定阶段的学业
等等。

以上这些理由拿出来,有可能获批3个月长度的RRV。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申请人想拿到居民回签签证,必须按照移民局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许多申请人离开澳洲后,乐不思蜀,平时一点证据也不保留,对澳洲永居保留的事情不管不问。等到了永居或RRV签证的5年时效即将到期时,才着急忙慌地想该怎么办才能保住永居,为时已晚!

另外RRV签证的材料准备工作非常重要,好的展现和差的展现经常会带给申请人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并且所有的因素并非死板的采纳和运用,需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度身定做,合理综合各项资源和材料是很有必要的。所以,为了更稳妥地操作此类案件,顺利高效地达成您的目的,专业人士的多年经验和咨询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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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ny Xiong – 澳洲注册移民代理:053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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