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通】豁免房产增值税的真实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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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生活网讯)上次我为大家解析了15种不同的豁免增值税的方法。有几位关注我专栏的读者的打电话给我特意咨询了一些问题,其中有两个真实案例,我觉得非常有价值,希望能跟大家一起分享。

问题案例(一):

出租物业的业主要拆除其这套出租物业,并在这块土地上重建一个新房自己住。她问是否需要去做个房屋估价什么的,为以后被ATO追资产增值税时,当做当年的资产成本作记录吗?

我的答案:

不用做任何的房屋估价。当初买这套投资物业时的购买价加上拆房费用加上建筑新房成本的总数将会被视为您的资产成本进行增值税的计算。请记住,不管如何,这套物业是免不了要缴资产增值税的。因此,我忠心劝告大家当您住在里面把它当自住房的时期您必须保留好所有的开支记录,包括市政费,利息,R&M和保险。

问题案例(一):关于享受50%增值税折扣的时间问题。

我的答案:众所周知,只要您能在自签订购买投资物业协议到签订卖出此物业协议之间的时间超过12个月,您便有资格享受50%增值税折扣。请记住,是以签订合约的日期为准。但在卖投资物业时也不要一味的只考虑增值税,您必须得分清您卖房的时段是处于在房市上扬的时段还是在下滑的阶段哟。

 

如您对这次所谈到的案例有任何疑问或想了解更多更詳細的增值税的信息,那欢迎您随时来电咨询我。

作者:Ben (税务通会计师事务所 Tax 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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