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通】豁免房產增值稅的真實案例分享

地產 • 投資

(澳洲生活網訊)上次我為大家解析了15種不同的豁免增值稅的方法。有幾位關注我專欄的讀者的打電話給我特意諮詢了一些問題,其中有兩個真實案例,我覺得非常有價值,希望能跟大家一起分享。

問題案例(一):

出租物業的業主要拆除其這套出租物業,並在這塊土地上重建一個新房自己住。她問是否需要去做個房屋估價什麼的,為以後被ATO追資產增值稅時,當做當年的資產成本作記錄嗎?

我的答案:

不用做任何的房屋估價。當初買這套投資物業時的購買價加上拆房費用加上建築新房成本的總數將會被視為您的資產成本進行增值稅的計算。請記住,不管如何,這套物業是免不了要繳資產增值稅的。因此,我忠心勸告大家當您住在裡面把它當自住房的時期您必須保留好所有的開支記錄,包括市政費,利息,R&M和保險。

問題案例(一):關於享受50%增值稅折扣的時間問題。

我的答案:眾所周知,只要您能在自簽訂購買投資物業協議到簽訂賣出此物業協議之間的時間超過12個月,您便有資格享受50%增值稅折扣。請記住,是以簽訂合約的日期為準。但在賣投資物業時也不要一味的只考慮增值稅,您必須得分清您賣房的時段是處於在房市上揚的時段還是在下滑的階段喲。

 

如您對這次所談到的案例有任何疑問或想了解更多更詳細的增值稅的信息,那歡迎您隨時來電諮詢我。

作者:Ben (稅務通會計師事務所 Tax 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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