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网讯)Directors Penalty Notice (即公司董事处罚通知)一直都是税务局追讨公司拖欠的 PAYG Withholding Tax (即预扣税款或PAYG)和 Superannuation Guarantee Charge (即养老金或SGC)的有力工具。每年税务局都会发出多达6,000份公司董事处罚通知。许多公司董事由于不了解或不重视此类通知,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公司巨额欠税的债责人。澳洲政府2012年通过的最新法规使得DPN变得更加有力度,功用更加强大。DPN已成为一个需引起高度重视的、潜在的个人债务危机。
什么是Directors Penalty Notice
Directors Penalty Notice (即DPN)是澳洲税务局(即ATO)针对公司拖欠的PAYG 和 SGC 发给公司董事的处罚通知。如果公司已经预扣员工的PAYG却没有将预扣税款交付给ATO,或者逾期不付员工SGC,ATO便可以向公司董事发出处罚通知,即DPN。发出DPN的时间,要取决于所欠款项的多少。拖欠数目越大,ATO会越快发出DPN。
当ATO发出DPN时,公司董事会面临以下困境:
新法规 - 更强大的处罚?
于2012年6月30日正式生效的新法规在原有法规的基础上增加了几项重要改变。主要的新规定包括:
我们的建议
新法规对所有现有的公司税务都有效。也就是说,您的部分客户可能已于2012年6月29日自动变为其公司拖欠PAYG和SGC的个人负债人。
新法规的颁布为您提供了给客户服务的一个新的机会。您应尽快建议您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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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感谢BDO高级经理雷丰华(Patrick Loi)对本文提供指导!
供稿:刘晓梅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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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14年12月9日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