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严令商家不能过度收费,那么,消费者真的成为赢家了吗?!

澳洲新闻

9月1日,政府的利民新政又来袭了,老百姓或许又是喜忧参半,怎么说呢?有人说,针对商家的新政往往让商家更加狡猾。中国人常说「十商九奸」,商家怎么可能吃亏?吃亏的永远都是消费者。

看看政府维护百姓利益的新政吧。

在澳洲生活,我们关心的不仅仅是质量,还有方便。不过,如果抱着“一卡在手,消费不愁”的想法在华人小超市、小吃店、饭馆消费的话,就要有被收取额外手续费的觉悟。虽然不多,也许每次只有几刀,但还是会让心里些微的不爽。百姓图方便,商家图利益,也就这样了。

但澳洲政府不干了,要为老百姓伸张正义了。。。

从9月1日开始,所有澳洲商家都不能在为所欲为了!!!

据澳广报道,澳洲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宣布:从9月1日起,所有澳洲商家将被禁止向使用EFTPOS和信用卡付账的消费者过度收取附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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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种类包括万事达卡(MASTERCARD),维萨卡(VISA),美国运通卡(AMERICAN EXPRESS)。根据信用卡的不同种类,附加费用应在1%-3%之间。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被过度收费了,可以直接向商家索赔,索赔不果的话,可向ACCC投诉。

ACCC副主席 Michael Schaper说,我们有相当大的权利,我们会要求商家证明那笔收费合理。

这包括ACCC出具附加费信息通知,要求商家提供他们处理付款的实际成本的证明,然后和他们收取客户的费用相比,来决定是否他们收取了过多的附加费。

如果ACCC有充分理由相信商家违反了禁令,那么他们可能发出罚款通知,甚至把该商家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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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要注意的是,这条“刷卡过度收费禁令”并不适用于美国运通卡、BPAY、PayPal、Diners Club卡以及支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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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C副主席 Michael Schaper 给出了商家收费的原则

1.企业只能向客户收取银行向企业收取的费用。

举例说,如果企业接受Visa信用卡付款的成本为1.5%,那么企业也只能向消费者收取1.5%的附加费率,不可以自行增加任何内部成本。

2.建议企业(商家)按照支付给银行最低的费用来确定自己收取消费者的费率,如果按照平均值的话,就会“惹火上身”。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一个商家接受Visa借记卡的费用是1%,Visa信用卡的费用是1.5%,美国运通卡是2.5%。那么商家想要收取一个单一附加费的话,就只能收1%,因为那是所有付款方式中收费最低的那个。

赢家 VS 输家

ACCC认为,新规每年将影响数十亿笔交易,消费者将成为最大的赢家。商家无疑是输家了,但是中国有句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行家认为商家也不会那么听话地放弃利益的。

澳洲小企业委员会(COSBOA)首席执行长Peter Strong称,一些公司可能采取提高售价的方式来抵消禁令产生的影响。“如果一些小生意者的利润微薄,不把这部分成本转嫁的话,他们是负担不起的。”

写到这,小编也不能确认消费者到底是不是赢家了,势必,消费者要面对的是商家提价的可能性……

 

文:紫剑云天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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