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破裂 孩子如何安置

澳洲法律

在婚姻关系破裂的时候,如果家庭中有孩子的存在,关于孩子,无论您需要做抚养法令(Parenting Order),还是抚养计划(Parenting Plan),考虑到孩子父母将共同负有对孩子相同的抚养责任,那么,法庭必须要:

  • 考虑孩子和父母相处相同的时间对孩子来说,是否是最佳利益;
  • 考虑孩子和父母相处相同的时间,是否切实可行;
  • 如果上述两条都符合,法庭会考虑执行养育令,以确保孩子能与父母分别相处相同的时间。

关于孩子的最佳利益,法院主要考虑因素是

  1. 确保孩子能和父母双方都能有有意义的关系;
  2. 确保孩子能够不会由于虐待、忽视以及家庭暴力,受到精神和身体上的伤害。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本着孩子的最佳利益,要求双方和孩子的相处时间是等同的。但是,在以下情况下,这个原则不适用:

  • 有理由可以相信,父母的一方、或者和这方父母住在一起的人,与虐待孩子以及家庭暴力有关;
  • 在庭审的过程中,法院认为:要求双方和孩子相处时间等同不合适;
  • 法院认为:父母与孩子相处同等时间对孩子来说,不是最佳的利益安排。

法院需要确保孩子能和双方父母的相处时间是足够多、并且有意义的。关于时间方面,法院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 孩子和父母相处的时间,包括周末和节假日,以及不是周末和节假日的时间;
  2. 孩子和父母相处的时间,允许父母参与到孩子的日常、以及对孩子来说具有特殊意义的场合和事件中;
  3. 孩子和父母相处的时间,允许孩子参与到对父母来说具有特别意义的场合和事件中。

关于合理的可行性

在决定孩子和孩子相处时间的合理可行性方面,法庭必须考虑:

  1. 父母的住所相距多远;
  2. 父母双方现在和未来关于和孩子相处同等时间、或者有意义、且大量时间的能力;
  3. 父母现在和未来的、能相互交流、解决由于这种安排而产生的问题的能力;
  4. 这种安排对孩子产生的影响;
  5. 其它法院认为与之相关的因素。

 

供稿:澳洲悉尼盛泽律师事务所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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