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了没事,之后申请配偶签证就万事大吉?

赵先生2006年通过旅游签证来到澳洲,之后没有签证,就一直黑了下来。赵先生在澳洲起早贪黑的辛勤工作,攒了些钱,但是因为一直没有签证,心里总是不踏实。之后,赵先生在这里找到了有身份的配偶,于2012年结婚。他听人家说,像他这种情况可以递交配偶签证,直接拿永久居民身份,于是他于2014年递交了配偶签证。但是,移民局于2017年11月拒绝了赵先生的签证申请,因为赵先生不符合配偶签证第三表Schedule 3的规定。赵先生傻眼了,不是说了黑民直接递配偶签证就可以拿永久居民身份的吗?为什么还要满足配偶签证第三表的规定?

移民法的规定

根据1994年移民法第二表820.211的规定,如果在递交配偶签证申请时,签证申请人没有实质性签证,那么申请人必须满足第三表的规定。如果申请人满足不了第三表的规定(比如没有澳洲签证,是黑民),那么,申请人必须有“强烈的理由”让移民局代理决定取消第三表的规定,直接批准配偶签证。什么是“强烈的理由”,在移民法中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根据案件Babicci v MIMIA (2005)以及MZYPZ v MIAC (2012)的判决,“强烈的理由”必须是有充足说服力的原因,让移民局代表认为取消第三表的规定是正当的;并且申请人的个人状况强烈的促使移民局代表做出对申请人有利的判决。

赵先生觉得自己的情况是符合“强烈的理由”的要求,决定在移民法庭上诉,希望能推翻移民局的拒签决定。

移民法庭的判决

移民法庭于2018年1月举行了听证会,详细审理了赵先生的案件。

根据移民局的记录,赵先生是于2006年用韩国的假护照申请的旅游签证来的澳洲;赵先生在法庭上承认,说自己以前是个农民,2004年到2006年当地接连旱灾,很难生存,于是花了几万人民币让中介伪造了材料,来到了澳洲。赵先生声称,自己当时是出于无奈,为了生存所做的错事;并且,这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不应该对本案造成影响。但是,移民法庭认定,这件事说明,赵先生为了自己的利益,会毫不犹豫的使用假材料;这大大降低了赵先生在移民法庭上的可信度。

赵先生声称,自己需要给配偶赵夫人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照料。他向移民法庭出示了赵夫人焦虑和压抑的心理医生证明。移民法庭接受了赵先生递交的材料,但是,当移民法庭当庭问赵先生:“你知不知道你的夫人有没有进行过治疗?”时,赵先生无法回答。移民法庭认为:赵先生不知道自己夫人治疗情况的事情损害了这个证据的可信度。同时,移民法庭注意到,这些医生证明并不是最近出示的;移民法庭认为:赵夫人并没有到离开了赵先生就不能活的地步。移民局认为,这些证据并不能满足“强烈的理由”的要求。

赵先生又提供了如果自己回到中国,赵夫人的经济状况可能会受到损害的材料证明。赵夫人现在开了一家清洁公司,但是赵夫人向移民局解释说:公司里的所有事情都是赵先生在做;因为赵先生没有签证,没有工作权力,所以,公司在赵夫人名下。移民法庭认为,如果赵先生离开澳洲,赵夫人完全可以重新雇人,继续将公司开下去;虽然赵夫人的公司可能不会向以前一样多赚钱,但是,公司还是可以运营下去。移民法庭认定:没有材料说明一旦赵先生离开澳洲,赵夫人就完全不能养活自己。

赵先生还提供了材料,证明同样是澳洲公民的赵夫人的女儿和自己关系很好,需要自己的照顾。移民法庭认为,赵夫人的女儿已经29岁,并且在跨国公司里当会计助理;虽然赵先生过去很照顾赵夫人的女儿,但是,这并不满足“强烈的理由”的要求让移民法庭觉得有正当的必要取消第三表的规定。

最后,移民法庭认定:赵先生的理由不充足,确认移民局取消赵先生配偶签证的决定。

结语

伟博律师事务所的移民法专家汪文博律师(移民中介号:1067347)说,现在移民局对配偶签证的审查十分严格,很多像赵先生这种情况的申请人,移民局都要求在澳洲境外申请。汪文博律师说,如果申请人觉得自己符合“强烈的理由”的要求,需要根据专业移民律师的意见,提供充足的准备材料,才可能让移民局或者移民法庭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定。读者可以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02)8084 8341,和伟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约定时间,来悉尼市中心的总部Level 6, 1 Castlereagh St, Sydney 2000和律师进行见面咨询。第一次咨询,前20分钟免费。

 

 

供稿:伟博律师事务所

图片:供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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