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符合“人格要求”,被取消了澳洲PR该怎么办?

移民签证

在我们之前的文章里有谈到酒驾可能对申请澳洲永久居住权的影响。如果真的因为不符合人格要求而被移民局取消了永久居住权,签证申请人可以上诉移民法庭,申请撤销移民局的这个决定。在怎样的情况下,移民法庭会撤销移民局的决定呢?让我们从移民法庭最新的案件中找到答案。

H先生的案件

H先生1971年在英国出生,在他2岁的时候,和全家人一起移民到了澳洲。H先生的父母、祖父母、小女儿、兄弟姐妹以及叔叔婶婶们都转了澳洲国籍;但是,特立独行的他就是不愿意转澳洲公民,只是申请了澳洲永久居住签证。

H先生有吸毒史,在1989年到2017年之间犯了180多起与吸毒有关的罪行;前后一共做了2年的牢。2017年,一名移民局签证审查官以H先生不满足永久居住签证的人格要求为由,取消了他的澳洲永久居住权。H先生上诉到移民法庭。

根据1958年的移民法案的第501章第(3A)条款,如果签证持有人有严重的犯罪记录,移民局代理必须取消签证人的签证。H先生前后一共两年的监狱时间是严重的犯罪记录,所以他不符合法律的人格要求,导致了澳洲永居签证被取消。

H先生在移民法庭上诉说自己有值得同情的理由,不应该被取消签证;移民法庭根据H先生的个人情况,详细审理了他的案件。

法庭审理

法庭首先考虑了本案对澳洲社会的影响。虽然H先生声称自己一系列的犯罪都不是严重的罪行,并且这些是因为长期吸毒引起的;但是,法庭认为犯罪就是犯罪,遑论H先生还是长时间的惯犯。这180多起罪行的数量之大,已经严重影响了澳洲社会的和平秩序。H先生声称,自己已经11个月没有吸毒了;但是,法庭认为,H先生没有参加任何戒毒培训,没有专家证明H先生不会再犯;根据H先生的历史,H先生有极高的可能性再次吸毒。

法庭接着考虑了本案对澳洲公民,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H先生声称,自己2012年出生的女儿需要自己的照顾,取消自己的签证会严重影响自己女儿的利益。但是,法庭发现,自从2013年年底开始,因为吸毒的原因,H先生已经没有再和女儿见面。虽然H先生的女儿是很值得同情的理由,但是因为H先生长时间没有和女儿见面,法庭认为,这个值得同情的理由并不强烈。

法庭最后考虑了整个澳洲对移民局的社会期许。移民法庭认为,H先生过去的一些犯罪,包括家庭暴力、尾行等罪行的数量之多,让澳洲社会不能接受。虽然H先生自从两岁就在澳洲生活,他的家人、朋友都在澳洲,但是法庭认为,英国是一个语言文化和澳洲很接近的国家,H先生可以没有太大困难地在英国继续生活。

法庭充分考虑了所有的情况,对比了对H先生有利和不利的证据,最后肯定了移民局取消H先生澳洲永久居民签证的决定,维持了原判。

结语

在1770年James Cook船长运送第一批英国的罪犯来澳洲的时候,恐怕没有想到,将近300年后的今天,风水轮流转,澳洲居然把罪犯踢回给英国。本案中的H先生其实有很多可以准备的签证申请材料都没有准备,导致对自己有利的因素都被法庭连消带打的往不利的方向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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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B Legal Group伟博集团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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