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澳洲移民要做好准备

最近,很多读者来电话询问关于配偶移民以及其它家庭类移民的问题。很多担保人在申请之初,没有注意一些申请的要件,而造成了申请后期的困难。这些问题需要在申请之初就有很好的安排,以免延误。

笔者举几个刚发生的例子。最近,一名客户已经获得了配偶的临时居住签证,正在申请转永久居住。这期间,她收到移民部的来信,被人举报其婚姻不真实,移民部要求她做出解释。该客户立刻来找笔者。经笔者了解整个过程后,发现是她的邻居举报。经过向移民部做出详细的举证,最终,在上周,申请人的永居签证成功获批。

还有一个例子。担保人F先生和G女士认识很久,他们的结合也得到了家人的祝福。但是,F先生是长期拿政府福利的,没有任何的收入,住的也是公房。在为G女士申请配偶签证的时候,他们没有考虑这个问题。在签证后期审理过程中,就遇到了担保人资格的问题。当然,移民部对于担保人的资格会依据个人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如果要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应该在一开始就做好准备,让申请更充份。

此外,之前一个客户急匆匆地找到笔者。她是在2015年申请了父母付费移民,所有补充材料,包括(AOS)都交到移民部。经过很长时间的等待,移民部突然发信给她,说她不满足父母移民担保人“长期定居”的要求。其实,这个担保人2011年就已经来到澳洲。一般对于“长期定居”的定义是在澳洲居住两年。有一些担保人没有在澳洲住满两年的,也可以有特别情况的考虑。那为什么这个担保人已经住了两年,却被怀疑不满足“长期定居”的要求呢?一般来说,还有另外一层的要求是:对于担保人经济能力的考虑。这虽然只是移民政策,却不是法律要求。但是,移民官会针对这一点进行审理。这个担保人长期拿着政府的福利,收入一部分靠她的丈夫。但是,她的丈夫最近也失业,又有一个孩子。笔者认为,担保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得到特别的考虑,因此,笔者收集了很多证据和材料提供给移民官,最后得到了认同。

除配偶及父母移民外,在孩子移民这方面也经常会遇到担保人的资格的问题。这个资格并不只是澳洲永居或是澳洲公民,还有其它方面的要求,这个是很多担保人在申请一开始没有仔细考虑的。比如,下面的一个案例:去年,一位老顾客来找笔者。原来,他夫妻俩在海外收养了一名孩子。他找到另一位移民代理处理这个案件,经过申请被拒、上诉被拒、移民部长同意干预(只给予移民部长干预旅游签证,但不给予永居),好让他在澳洲重新申请永居签证。但其代理一错再错,为其孩子申请了孤儿签证,到最后申请又遭到拒绝。他(担保人)后来找到笔者。笔者为他修改申请,由孤儿签证更改为申请收养签证。最终,上周,上诉成功,发回给移民部重新考虑。笔者相信,在一个月左右,申请人即可获得永居,解决多年的烦恼。

签证申请的每一项内容,都受到大量的相关政策或法律条文影响。任何申请想获得移民部批准,都需要律师对政策非常了解。笔者这些年在处理家庭类移民的案例中,积累了很多这方面的经验,能站在申请人和担保人的角度来考虑,并对政策和法律有正确的解读,能很好地抓住要点和重点。笔者一直认为,这些案件不仅仅是一份申请,更是申请人以及他的家庭的希望。

 

 

作者:Stanley CHAN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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