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州检察官呼吁对强奸犯加重刑罚

根据最新数据,维州的强奸罪服刑期中位数为6年。
澳洲新闻

据先驱太阳报报道,维州最高检察官呼吁对那些在公共场所随意强奸女性的暴力强奸犯实施更严厉的处罚。检察长Kerri Judd对两起强奸案提起上诉,他们认为这些案件的判决“明显不足”。

Jamie Evan McArthur因在2017年3月跟随一名22岁女子下了电车后,在St Vincent医院的台阶上强奸了她,而被判处7年零9个月的监禁。2017年8月,因在Werribee桥下强奸一名无家可归的女子,缅甸难民Thwang Za Lian和Kapling Thang Hlawnceu分别被判处了8年零6个月监禁和7年监禁。

Judd检察长认为,这两起案件为“陌生人强奸”,并引发了更广泛的社会中对女性的不尊重问题。“关键在于,受害者和更广泛的社区对于公共场所的安全性存在顾虑,案件所造成的影响是全社会性质的,尤其是对女性来讲。”她告诉上诉法院。

她认为McArthur的罪行是“掠夺性,有力和可耻”的,并称判处的刑罚并未反映其犯罪的严重性。“一个不知名的罪犯……在案件中是一个巨大的值得考虑的因素。”她说,并表示长时间的犯罪只有在被路人打断时才会停止。

法院获悉,第二个案件中的36岁的受害者非常脆弱,自事件发生以来遭受了极大的痛苦。Judd补充道:“当陌生人以这种方式接近女性时,我无法强调这是多么恐怖。这种犯罪离最差的情况不算太远。”她说。

但两名难民均因快速认罪、难民身份和年纪轻而获得了减刑,但Judd认为,应该给予他们该罪行类别中25年的最高刑罚。“我要求大幅增加判刑期限。”但McArthur,Za Lian和Hlawnceu的辩护律师表示,当前判处的刑罚符合量刑范围,不应再增加。

上诉法院没有当庭宣布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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