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公正合理地决定夫妻财产分配?

Australian Legal

如何正确地、准确地、合理地、公正地处理配偶在分居后的财产分配,涉及当事人家庭婚姻的背景;当事人在处理不同事项的个人意愿;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今后生活安顿的经济来源,不是一个模式可以解决的。

在回答此问题的一开始,我们用了“正确地”、“准确地”、“合理地”、 “公正地”四个概念,因为这是当事人经常寻求解决纠纷的意愿以及所可能取得的结果。

但是,我们的回答经常是:在现实的法庭裁定中,要求对家庭法所涉及的财产作“正确地”、“准确地”、“合理地”、“公正地”裁定,需要很大的代价,包括长达一年以上的法庭诉讼过程、巨额法律诉讼费用,以及诉讼过程中所涉当事人的时间以及精神压力。

由于澳大利亚的家庭法律在裁定家庭财纠纷案中采用“无错”的概念,使得家庭法问题避免在“错”与“无错”的“马拉松”纠纷中,将纠纷仅关注在双方争议事实,程序相对简单得多。

但是,家庭法财产纠纷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纠纷处理程序,在其中涉及的事项包括:

(1)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经济贡献或非经济贡献。家庭主妇与挣大钱的丈夫对家庭的贡献可以是并立的,法律没有说过家庭主妇不挣钱而分不到财产。

(2)双方现有资产的价值:家产有固定资产、非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包括不动产,非固定资产包括现金、股票、汽车、收藏品、金银首饰、家具、生意等。对不同资产的价值,有不同的估价,对资产的价值可以通过专业估价和市场估价的不同方式。因此对如何确定配偶双方财产的准确、正确、公正及合理地分配,关键的是“什么是配偶双方的价值?”,因此,长期的马拉松法庭战均建立在什么是双方可分配的 财产,以及什么是双方可分配财产的价值的问题上。

(3)双方在分具后再安顿生活生存的技能以及经济来源:如何体现配偶财产分配是公正地、合理地,其中一个重要考虑因素是“双方在分居后再安顿生活生存的技能以及经济来源”。一个家庭主妇在结婚期间为了照顾家庭,放弃了再工作的机会,长期以照顾丈夫、孩子作为日常职责,因此家庭主妇在分居后缺乏能够继续生存维生的技能,所以她能够获得经济来源的机会就低。而丈夫因长期从事专业工作,丈夫在分居后能够继续工作获得经济来源。但是,如果他的太太有一个在中国很富有的娘家,且太太是唯一的女儿,所以太太今后有可能从其年迈的父母中获得可观遗产,相对太太或先生的父母亲在中国是农民,没有可观遗产——这些因素均应当得到考虑。

在处理家庭法庭财产纠纷案中,几乎没有一个相同的案例。每个家庭、每个当事人的个人,教育、工作、经济、社会关系、健康情况不同,导致每个纠纷案都需要个案处理。同时,决定每个纠纷案最终财产分配的因素变化万千,不可能有同一个模式。因此,以上介绍的因素仅供有纠纷案的当事人参考。

如果对以上问题有任何进一步咨询,可以致电澳大利亚法律咨询中心:(03)96701122或电邮[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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