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首认用过期催泪弹 台专家:可能毒性更强(图)

港台新闻

香港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麦展豪昨日在记者会上,首次承认警方曾使用过期催泪弹,但称不能公布确切数量。他还称这些过期催泪弹“不会令公众构成更多危险”,只会影响能够发射的机率。有台湾警官认为,催泪弹“可能因过期而产生化学变化,导致毒性更强或是有燃烧风险”,建议港警应禁止使用和销毁。

1000多发催泪弹中有多少是过期的。又有多少塑胶弹是过期的呢,警察所有的其它武器中又有什么是过期的呢?不得而知。(图片来源 : 李天正/看中国摄影)

据《明报》8月12日报道,警方此前透露的数字,6月9日至8月4日共施放约1000枚催泪弹,其中在6月12日清场期间,就使用约240枚催泪弹、19发橡胶子弹、3发布袋弹及30发海绵弹。另8月5日单日就施放了800枚。

麦展豪8月12日在记者会上,首次承认警方曾在驱散行动中使用已过“最佳效能期限”的催泪弹,但称不能公布确切数量。麦展豪表示,这些过期催泪弹“不会令公众构成更多危险”,只会影响能够发射的机率。

根据《香港01》报导,麦展豪在回答警方会不会继续使用过期催泪弹时表示,警方会作出检视后再决定。

报导指出,对于过期催泪弹是否对人体有负面影响,香港大学理学院讲师麦嘉慧指出,化学物质会因为存放时间、温度和湿度,变得相对不稳定或失效,存放较久的CS催泪剂遇热时,可能因不稳定而释出较多的氰化物气体。

但她亦指出,另一可能性是过期催泪弹因加热较差,因而释放的刺激性化合物及其它毒气,便会比一般的催泪弹少。

美国资深防暴及监证科警官怀恩特(Rick Wyant)则指出,过期催泪烟的刺激性会减弱,而较难发挥驱散群众的效用,但发射时会出现较多火花。用过期催泪弹,警察也面临危险。

8月13日《自由时报》报道,台湾警官陈建宏也认为,过期催泪弹的烟雾刺激性会较低,但内部其它化合物仍可能产生化学变化,导致毒性更强或是有燃烧风险,因此在不确定其负面影响的情况下,过期催泪弹应被禁止使用和销毁。

根据《立场新闻》报导,一位香港原住民带记者查看地上的催泪弹壳,有是2015年的,有2017年的,催泪弹保质期是三个月。

香港公立医院医生邝葆贤联同几名医科生,近日透过收集逾170名前线记者接触催泪气体后的症状,发现在7月28日上环清场行动过后,96.2%的记者有呼吸困难、久咳、咳血等呼吸系统症状,72.6%有皮护症状如出疹、发红、痕痒等,53.8%有眼睛症状(如持续流眼水、眼睛肿痛),40.6%有肠道症状,例如肚泻、肚痛、呕吐)等。

在香港黄大仙警察放催泪弹部分靠近居民,有目击者指当天白烟如白云飘入电梯大堂,又有被波及的儿童有不足1岁的小孩吸入需要上医院掩眼痛哭。

有专家称:催泪弹气体密度比空气高,会像下沉,儿童吸入相对高,也会诱发哮喘病,或引起急性肺炎,有位因不适入院,最大年龄在69岁,最小不到1岁。

执业药剂师协会8月8日召开记者会,在过去两个月接到超过100宗针对警方使用催泪弹的查询,最近数星期的查询更明显增加,相信与警方在民居附近施放催泪弹有关。她呼吁政府各界要研究未来在示威活动中使用催泪弹的情况,包括地点等。

香港执业药剂师协会会长郑绮雯表示,催涙弹对市民的生理及心理都造成很大程度的伤害,情况已成为公共健康问题,促请限制警方施放催泪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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