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而复失!失而复得!

经常阅读笔者文章的读者会发觉,笔者经常劝谕在澳洲办理事情要寻找对口的专业人士帮助。这样处理往往会事半功倍,省时、省钱、省力,当然有时会遇上一些滥竽充数的人,但多做功课,打听有口碑的人便可。近几年笔者注意到有很多辛苦取得永居签证的人,在兴奋之馀后,过了一段时间后便被有关当局把其签证取消,直到上诉也被拒绝时才知道后悔。笔者发现很多问题都是疏忽所做成,只要当初向专业人士谘询一下便可以避过这些失误,不会到最终鋳成大错!

笔者在此介绍几个真人真事,有喜有悲!第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来自马来西亜的人士:她最初持旅行签证入境,签证过期两年后便申请保护签证,经过数年等待及上诉到AAT,最后得出好结果,取得永居身份。读者会问,听说来自马来西亜的申请人,其拒签率十分高,她又如何成功取得保护签证?以下是她的故事:她在马来西亚,认识了一名婚姻对象,但可惜得不到父母及亲人接受,男友在原居地更受到父亲及亲人袭袭击,在投诉无门后只能逃亡到海外。虽然申请在移民部审理时被拒绝,但上诉到AAT审裁处时遇到一位善解人意的审裁官,在了解她的背境遭遇后,为她的案件平反。最后移民部根据AAT的决定给予她保护签证,获得永居身份。本来是首得云开见月明,但问题是她取得永居后便立即邀请父母参加她两夫妻的婚礼庆祝。而父母更作为婚礼上的见证人在其结婚证书上签名。一段时间后,她便接到移民部要求取消她的保护签证通知,理由是其情况跟她在申请书上的申诉有很大矛盾,表面看来其父母跟她的关系十分要好,跟她向有关当局的陈述表里不一。移民部更在她的社交媒体发现其父母跟她们亲密的社交照片,最终移民部取消其签证,AAT审裁处也维持原判。

另外一宗案件的主人公来自南亚洲,获得永居保护签证后,便立即递交父母团聚签证,申请其母亲移民到澳洲,但是移民部却发现在其保护签证中的其中一様申诉是;父母已经失去联络,无法寻找他们,所以要依赖在同乡身边生活,一起申请保䕶签证,同鄕乡成功取得保护签证,他也同时获得。可惜在他申请父母移民时便被移民部质疑其提供虚假或误导信息,最终保护签证被取消,打回原形。

最后介绍笔者的一位旧客户,笔者从她办理留学签证,大学毕业,创业,结婚一直到取得永居身份都从傍协助!当她取得永居身份时,家中要求回国处理事务,但一去便是一年以上,更因经济问题要出售在澳洲的物业,回到澳洲后在打听到出售物业时,居住时间不足便要把出售物业所得的利润40%以上交给政府,她向其经营物业代理的好友谘询,她的物业价值,发现巳经增值一百多万元,即是出售物业后所获得的利润要付上大约五十多万元税款,她大吃一惊,希望获得法律确认是否必须交付这笔钜额税款,再经物业代理的好友转介一名会计师再查询是否有任何专业意见。但得出同样结论,所以内心十分纠结,燃眉之急是需要金钱解决问题,但假如除去税款,剩下来的金钱便不足以解决问题,可以说进退两难,但无奈也要接受!一天来探望笔者并向笔者分享她的烦恼,希望笔者给予她一点意见。没想到笔者告诉她,她所谘询的对象是错误的,因为她这次是否出售物业所得的利润要交税是移民问题,而根据笔者所理解,她出售物业所得的利润可以全部保留,她大喜过望便放心出售物业,最终税局亦认同出售物业所得利润全部归她,可以说是失而复得。

读者看到以上的真实故事会发现,它们的发生本来是可以完全避免或改变其结果,有些人寻找专业人士帮助时,找错对象,笔者认识很多商业移民申请人,找会计师为他办理商业移民签证,最终生意失败,签证也落空。据笔者理解,会计师的专业是做账、报税等问题,与生意的经营及申请签证根本就不相关。就上面提及的旧客户故事;她最初是问道于盲,先请教一名房产代理,再请教一名会计师有关她在澳洲居住时间不足而影响出售物业时,是否需要交付利润所得。幸运地最终她邀请笔者见面并分享她的烦恼,笔者才有机会向她解释,最终她省回不应该付的税项。笔者从业多年,因为笔者的专业意见替很多人解决了难以处理的问题,无数家庭得以在澳洲团聚,虽然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但是假如读者有移民法律上的问题,可以联络笔者查询。

读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纲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里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绍一书,虽然过时,但可读性高(签证的名字虽然改了,但条文内容没有大改变),特别是许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专栏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谘询Stanley CHAN提供

Stanley Chan 澳洲移民及法律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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