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代考雅思英语案例详述

在澳大利亚行政上诉审判庭(AAT)近期审理的一宗显著案件中,涉及了一名签证申请人L先生的申请历程及其复杂性。此案件的核心问题涉及到雅思考试的真实性及其对签证申请的影响。

案件起源于2016年3月11日,当时L先生根据KSN公司的提名申请了澳大利亚的187类永居签证。在该提名中,他被提名为个人助理职位。这一提名在2017年1月19日得到了官方批准。在签证申请过程中,L先生声称自己在过去36个月内进行了雅思英语测试,并在2015年6月13日的考试中获得了“优越”的成绩。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提交了一份日期为2015年6月25日的雅思考试报告单(IELTS Test Report Form,简称TRF)的副本。基于这些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标准,L先生最终在2017年1月30日被正式授予187类永居签证。

然而,此案于2020年5月6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当时,一名移民部的官员要求检查单位针对申请人提交的签证申请照片和IELTS成绩单上的照片进行比对。这项比对工作最终在2020年6月3日完成,其结果表明这两张照片中的人物并非同一人。这一发现意味著L先生提交的雅思成绩单可能是伪造的。此外,对雅思成绩单上的面部影像进一步的调查显示,该影像与移民部系统中另一人的资料相匹配,从而进一步确认了L先生所提交的雅思成绩单的可疑性。

面对移民部的进一步询问,L先生最终承认,他并未亲自参加2015年6月13日的雅思考试。他解释说,由于他当时的工作压力大,难以抽出足够时间准备考试,且极为担心会因此失去雇主的赞助机会。在这种情况下,他遵从了移民代理的建议,选择了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方式。对于自己的这一选择,L先生表示深感后悔,并承认当时并未充分意识到这一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AAT在审理此案时,认为L先生的行为构成了明知故犯的欺诈行为,严重破坏了移民计划的诚信和公正性。因此,AAT认为移民部取消其签证的决定是基于充分的理由的。然而,在作出最终决定之前,AAT也考虑了其他一些重要因素。

首先,AAT考虑了L先生在澳大利亚的生活状况。据了解,L先生自到达澳大利亚以来已有十年时间,期间他与Y女士结婚并育有一子。此外,L先生在西澳大利亚拥有两处房产。这些因素显示,L先生及其家庭已在澳大利亚建立了稳定的生活和社会网络。因此,如果取消他的签证,将对他及其家庭造成重大影响。尤其是考虑到如果被迫离开澳大利亚,由于台湾和香港的政治与语言障碍,他们将面临诸多困难。

其次,AAT审查了L先生及其家庭对澳大利亚社区的贡献。文件证据表明,L先生及家人通过对多个慈善机构的金钱捐赠以及参与Landcare的志愿植树活动和当地教堂的志愿工作,对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些社会参与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L先生及其家庭对于澳大利亚社会的正面影响和承诺。

在考虑取消签证的政策影响方面,AAT参考了澳大利亚移民局的程序建议手册PAM3中的“一般签证取消权力”部份。该部份提及了取消签证的后果、国际义务以及其他相关事项。根据这些政策指导,AAT需要衡量取消签证对个人及其家庭、社区和国家的影响。

此外,AAT还特别关注了L先生儿子的最佳利益。根据移民政策,如果有儿童的利益会受到签证取消或连带取消的影响,决策者应将这些儿童的最佳利益作为主要考虑因素。在本案中,受影响的儿童是L先生和Y女士三岁的儿子。如果L先生的签证被取消,那么Y女士和孩子的801类配偶签证也将被连带取消。这意味著,如果L先生被迫离开澳大利亚,他的儿子将不得不随母亲Y女士搬到台湾生活,而他则返回香港,从而导致家庭成员分离。

综合考虑所有这些证据,AAT最终得出结论,认为取消L先生的签证不符合其儿子的最佳利益。审判庭认为,L先生和Y女士的家庭在澳大利亚已经安居乐业,他们在当地建立了良好的社交网络,并积极参与户外社区和志愿活动,这些都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基于他们所解释的原因,如果取消L先生的签证,他们将返回各自的国籍国,孩子将与Y女士在台湾生活,这将导致孩子与父亲分离。AAT认为,至少在可预见的未来,这种分离将对孩子的情感、心理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审判庭认为保留L先生的签证将更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最终,AAT决定不取消L先生的签证。

这一案例的结果向大众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不应该为了达到移民目的而选择欺诈的手段,如找人代考雅思或提供虚假的英语成绩。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而且可能对个人及其家庭造成长远的负面影响。幸运的是,L先生的情况最终得到了宽容的处理,但这并不意味著其他人也能有同样的结果。

读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纲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里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绍一书,虽然过时,但可读性高(签证的名字虽然改了,但条文内容没有大改变),特别是许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专栏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谘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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