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一对夫妇和幼子遭遇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劫车未遂事件,令他们愤怒的是,参与犯罪的一名13岁男孩因未成年而被释放,尽管警方对他提出了七项严重指控。
8月31日,塔莎·拉扎里迪斯 (Tasha Lazaridis) 和她的丈夫克里斯 (Chris) 正在位于Ashburton的家门口,准备开车出去。这时,两名蒙面歹徒从头到脚一身黑衣,靠近了他们的车。
塔莎打开车门准备上车时,发现了其中一名少年,她迅速关上车门,并大喊“我们要被抢劫了!”,歹徒随即朝她冲过来。
监控录像显示,两名蒙面人试图打开驾驶座和副驾驶座的前车门,未果后迅速逃离。克里斯倒车驶出车道,撞向疑似劫匪的车辆,而他们两岁的儿子则在后座上尖叫。
警方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对参与该案的四人提出指控,其中包括一名13岁男孩、一名来16岁男孩、一名15岁女孩和一名15岁男孩。
在这起事件和9月1日发生的另一起事件中,这名13岁男孩被控犯有企图劫车、持械抢劫、危险驾驶(在被警方追捕时)、鲁莽行为、无证驾驶、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等罪名。
但本周在法庭上,对这名13岁男孩的七项指控被撤销,因为法庭认为,警方无法证明任何这个年龄的孩子知道自己的行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
这被称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原则”(doli incapax),即假定10至14岁的儿童缺乏犯罪意图,因此不应承担犯罪责任。
尽管维州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2岁,但控方仍有责任证明任何被控犯有严重罪行的10至14岁儿童明知其行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
塔莎女士周一(11月10日)接受3AW电台采访时表示,她接到了警方一个电话,让她感到心碎。
“我们原本应该今天出庭作证,但我们接到负责我们案件的侦探的电话,说由于被告人无刑事责任能力,所有指控都被撤销了,就这样,他们又一次逍遥法外。”
“我对政府彻底失望了。”我认为政府更关心的是保护和照顾罪犯,而不是受害者。他们会继续犯罪,因为没有后果。”
维州州长杰辛塔·艾伦声称该州保释法有效,当3AW主持人询问塔莎的看法时,她回答,“这简直是个笑话……我都不想再听她说话了,因为她说的都是谎话。”
维州最引人注目的“无刑事责任能力原则”案例是2022年3月16岁少年德克兰·卡特勒(Declan Cutler)被刺身亡的案件。
德克兰在科堡北区被一群青少年杀害,袭击者中有一名13岁男孩。警方告诉法庭,根据监控录像显示,这名男孩反复踩踏德克兰的头部,而其他人则用刀刺伤他。在第一次疯狂袭击结束后,他再次踩踏昏迷的受害者。
最高法院法官丽塔·因切尔蒂(Rita Incerti)在2023年裁定,“有合理的可能性(该男孩)不知道其行为在道德上是严重的错误”,并裁定,这名青少年“不能被判谋杀罪或过失杀人罪”。
上周,德克兰的母亲萨姆·卡特勒接受澳新社的采访。她表示,维州的青少年犯罪已经失控,因为青少年们知道法律管不着他们。“我坚信青少年犯罪已经失控,对这些屡犯不改的孩子惩罚力度不够,”她说。“这些孩子没有康复的机会,他们深陷帮派泥潭,除了暴力什么都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