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少年犯七項重罪 因未成年而被撤銷指控

墨爾本少年犯七項重罪 因未成年而被撤銷指控
澳洲新聞

墨爾本一對夫婦和幼子遭遇了一場驚心動魄的劫車未遂事件,令他們憤怒的是,參與犯罪的一名13歲男孩因未成年而被釋放,儘管警方對他提出了七項嚴重指控。

8月31日,塔莎·拉扎里迪斯 (Tasha Lazaridis) 和她的丈夫克里斯 (Chris) 正在位於Ashburton的家門口,準備開車出去。這時,兩名蒙面歹徒從頭到腳一身黑衣,靠近了他們的車。

塔莎打開車門準備上車時,發現了其中一名少年,她迅速關上車門,並大喊「我們要被搶劫了!」,歹徒隨即朝她衝過來。

監控錄像顯示,兩名蒙面人試圖打開駕駛座和副駕駛座的前車門,未果後迅速逃離。克里斯倒車駛出車道,撞向疑似劫匪的車輛,而他們兩歲的兒子則在后座上尖叫。

警方在接下來的幾天里對參與該案的四人提出指控,其中包括一名13歲男孩、一名來16歲男孩、一名15歲女孩和一名15歲男孩。

在這起事件和9月1日發生的另一起事件中,這名13歲男孩被控犯有企圖劫車、持械搶劫、危險駕駛(在被警方追捕時)、魯莽行為、無證駕駛、入室盜竊和盜竊機動車等罪名。

但本周在法庭上,對這名13歲男孩的七項指控被撤銷,因為法庭認為,警方無法證明任何這個年齡的孩子知道自己的行為在道德上是錯誤的。

這被稱為「無刑事責任能力原則」(doli incapax),即假定10至14歲的兒童缺乏犯罪意圖,因此不應承擔犯罪責任。

儘管維州的刑事責任年齡為12歲,但控方仍有責任證明任何被控犯有嚴重罪行的10至14歲兒童明知其行為在道德上是錯誤的。

塔莎女士周一(11月10日)接受3AW電台採訪時表示,她接到了警方一個電話,讓她感到心碎。

「我們原本應該今天出庭作證,但我們接到負責我們案件的偵探的電話,說由於被告人無刑事責任能力,所有指控都被撤銷了,就這樣,他們又一次逍遙法外。」

「我對政府徹底失望了。」我認為政府更關心的是保護和照顧罪犯,而不是受害者。他們會繼續犯罪,因為沒有後果。」

維州州長傑辛塔·艾倫聲稱該州保釋法有效,當3AW主持人詢問塔莎的看法時,她回答,「這簡直是個笑話……我都不想再聽她說話了,因為她說的都是謊話。」

維州最引人注目的「無刑事責任能力原則」案例是2022年3月16歲少年德克蘭·卡特勒(Declan Cutler)被刺身亡的案件。

德克蘭在科堡北區被一群青少年殺害,襲擊者中有一名13歲男孩。警方告訴法庭,根據監控錄像顯示,這名男孩反覆踩踏德克蘭的頭部,而其他人則用刀刺傷他。在第一次瘋狂襲擊結束後,他再次踩踏昏迷的受害者。

最高法院法官麗塔·因切爾蒂(Rita Incerti)在2023年裁定,「有合理的可能性(該男孩)不知道其行為在道德上是嚴重的錯誤」,並裁定,這名青少年「不能被判謀殺罪或過失殺人罪」。

上周,德克蘭的母親薩姆·卡特勒接受澳新社的採訪。她表示,維州的青少年犯罪已經失控,因為青少年們知道法律管不著他們。「我堅信青少年犯罪已經失控,對這些屢犯不改的孩子懲罰力度不夠,」她說。「這些孩子沒有康復的機會,他們深陷幫派泥潭,除了暴力什麼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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