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网讯)在韩国涉嫌电信诈骗而被逮捕的江芸仪等两名台湾女生,依据惯例将会在韩国服满刑期后,被韩国法务部驱逐出境,才能返回台湾。
韩国司法界消息人士今天对中央社记者透露,在韩国进行电信诈骗行为,触犯“电子金融交易法”。
台湾和韩国并未签署引渡协定,根据韩国相关法律,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由于不少外籍人士入境来韩犯下诈欺韩国国民的不法行为,因此,在处理相关犯罪行为,南韩已有经验,包括降低银行提款机领取钞票的上限等,仍然无法根绝此类犯罪。
这种“服刑期满后驱逐出境”的措施,已实施在数百名“在韩国电信诈骗的台湾犯罪人”身上。
根据台湾相关部门统计,岛内电信诈骗犯罪呈低龄化趋势,年轻人追求快速、轻松的赚钱方式。岛内判罚较轻也是一个弊病。
文: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