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還是放棄?父母付費移民案例分析

父母移民

(澳洲生活網)

澳洲政府要求申請人移民澳洲時,需要做出書面聲明,接受澳洲價值觀,其中接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個人都會給與平等的機會。儘管現實生活中很難做到實現機會公平,但是在政府做出決定之後,通常都會給申請人一次機會,要求在一定限期之內可以對不利的決定進行上訴。

移民申請的程序通常會給境內的申請、以及由澳洲居民作為擔保方的申請在拒絕之後,提供機會進行上訴。這其實就是澳洲價值觀的體現,因為代表政府的移民官所做出的決定不一定都是正確的。所以,申請人會給一次機會對認為不公平的決定進行申訴。

最近受理了一起父母擔保移民拒簽的上訴申請。擔保人為一名新移民,在永居批准兩年之後擔保父母付費移民。移民法規定,父母付費移民中的擔保人必須是已經在澳洲定居下來的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而已經在澳洲定居下來的時間長度並沒有具體規定,移民局的政策指導中詮釋居住的時間長度為兩年。

由於家庭原因,擔保人在遞交父母申請移民時,本人只在澳洲居住了不到7個月的時間。而正是由於居住時間的問題,移民官拒絕了此申請,認為擔保人不滿足移民局政策中所要求的居住時間。父母移民的申請周期約為一年半,在擔保人接到拒簽、決定聯繫我們的時候,他已經在澳居住了超過了一年,擔保人準備放棄上訴,準備在住滿兩年後重新遞交父母簽證。

澳吉的資深移民顧問在認真審核過該申請後,認為移民在審理過程中,並沒有全面考慮擔保人的具體情況,例如擔保人有令人同情的因素,例如婚姻變故、國內親人離世等。而且擔保人已在澳洲購置自住房產,近期找到了一份全職工作。擔保人在聽取了澳吉的分析之後決定上訴,因為如果上訴成功,不僅不用重新付移民申請費,更重要的是節省重新受理的時間。在約半年的等待之後,移民上訴仲裁庭聽取了擔保人的上訴申請,澳吉的資深移民顧問陪同擔保人一起出庭,仲裁官在開庭前已經審閱澳吉遞交的詳細書面陳述,只簡單地詢問了擔保人一些在澳洲工作、生活的情況,澳吉資深移民顧問同時向仲裁官表明,移民局的政策並不等同於移民法,希望仲裁官考慮擔保人的具體情況。

仲裁官在認真聽取了擔保人的回答和澳吉移民顧問的陳述後,即在第二天做出了對擔保人有利的決定,認為擔保人屬於已經定居的澳洲居民,指示移民局重新審理該申請。現在擔保人的父母已經取得永居簽證,順利移民澳洲。

由本案例可以看出,拒簽的決定不一定只是移民希望的完全破滅,如果不是因為沒有達到移民法要求的硬性規定條件的因素,根據個人情況而定,是有希望挽回局面的。所以,上訴還是放棄,正如人生中經常出現的場景,機會稍縱即逝。澳吉始終認為,只要有機會,就應該爭取。

 

 

作者:Ted Chen

供稿:澳吉移民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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