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訊)「一件衣服只需穿十次就可丟,衣櫃隨時保持流行」——ZARA哲學
快時尚以「快、狠、准」為主要特徵迅速興起,帶動全球的時尚潮流。快時尚服飾始終追隨當季潮流,新品到店的速度奇快,櫥窗陳列的變換頻率更是一周兩次,與速食年代「求速」的特點如出一轍。ZARA、H&M是「快時尚」的始作俑者。所謂「快時尚」,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含義,即上貨時間快、平價和緊跟時尚潮流。高速度、高頻率更新的快時尚,永遠追隨潮流的特點,讓追求時髦的人趨之若鶩,扎堆採購。
在每一季的Zara新品中,總是能找到和大牌設計很像,甚至於一模一樣的單品。在這樣的快消時代里,我們自然希望能夠用平易近人的價格買到像大牌設計一樣令人眼前一亮的服裝。
抄襲一線大牌的設計已經成為快時尚為人所詬病的最大問題。為了保證產品的持續熱銷,快時尚往往遵循的是緊跟潮流而不是創造潮流的原則。原創設計並不是快時尚的賣點,因此,抄襲其他時尚品牌的設計已經成為快時尚品牌的「潛規則」之一。據資料顯示,在歐洲,ZARA每年要向那些頂級品牌支付幾千萬歐元的罰款——因為他們大部分的款式都是抄來的。
最近Zara就又被指抄襲了,只是這次對象不是一線大牌,而是來自美國洛杉磯的27歲獨立設計師Tuesday Bassen。這個年輕妹紙在ins上面發布一組對比Zara跟她的作品的對比照片,很明顯,無論是從顏色,風格等,Zara幾乎百分百還原了人家了設計。作為小獨立設計師,既沒錢又沒權,妹紙為了這件事情都快把錢花光了。結果Zara給出的回應是:我們拒絕接受指控。歸結到底,除了沒錢沒權,妹子一個人的力量還是太薄弱。獨立設計師Adam J.Krutz就因此特地創建了一個討伐協會網站(shoparttehft.com),號召廣大的獨立設計師們在這個網站貼出自己被盜的設計作品,並附上直接購買連接。現在這個網站上已經聚集了20多為設計師的42件作品。
ZARA 「模仿」高端品牌的事人盡皆知,從Raf Simons、Rick Owens到Chloe、Balenciaga等。不得不說,ZARA對於當季時尚的敏感度真的很高,與其他大牌重合度幾乎100%的款式幾乎都顯示是同年推出的(據說原因是Zara有400多名設計師與買手,經常出沒在時裝周,然後觀察最新一季的服裝,汲取靈感,回去Copy)。Zara的做法很明顯:引領潮流的事情你們奢侈品牌做就好了,而我們只要追隨潮流就好了~
雖然Zara幾乎每年都要為抄襲埋單,交幾千萬歐元的罰款,但是Zara依然是全球時尚品牌中銷量第一,品牌價值在全球排名第二(第一是Nike)。所以對於這些大牌,Zara的態度都是認慫:是,我就是抄你們的,我賠錢。但是對於小眾設計師態度就變得強硬了起來,欺軟怕硬這一點上Zara還是很不地道。
文/圖 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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