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悉尼新建案 須包含經濟適用房

澳洲地產

(澳洲生活網訊)悉尼晨鋒報10月底報導,新州政府即將進行規劃法規的調整,悉尼各地重新區劃的土地,新的住房開發案中必須包含經濟適用房。這是新州政府城市規劃法規的重大變革。

由譚博夫人(Lucy Turnbull)領導的新規劃機構—大悉尼委員會,將在11月公布六項分區規劃草案,其中包括以上提及的重大變革。

 悉尼的人口增長

新州規劃部長Rob Stokes說,悉尼面臨非常緊繃的住房供應和對交通運輸的需求,因此需要新的住房規劃。當土地被重新區劃成高密度住房時,其中5%~10% 的建築面積將成為低收入者能負擔的經濟適用房,由社區住房服務機構分配。這些經濟適用房的規劃將適用於私人財產持有的土地和州政府持有的土地。

這些規劃可能會引發房地產開發商的抗議,除非政府可以提供額外的獎勵。不過,社區住房服務機構將對此表示歡迎。向中低收入者提供出租房的

大悉尼委員會的一位女發言人表示,在分區規劃公布前,她不方便透露更多資訊,但委員會已經意識到,低收入和極低收入的家庭對經濟住房的需求日益增長。

她表示,政府要有策略性的規劃來增加經濟住房的數量,同時增加住房供應量來滿足日益增長的人口,總體提高更大的住房負擔能力。

在「包容性分區規劃方案」(inclusionary zoning scheme)中,不論是從政府的社會住房遷出的人或是存錢到房產市場買房的人,都可以購買這些經濟住房。

在分區規劃方案里,收入非常低的家庭是指年收入少於4.23萬澳元,是悉尼中間年收入的一半;低收入家庭的年收入不超過6.76萬澳元,是悉尼中間年中入的80%。

這些規定將正好適用於政府運作的大型住房規劃,比如Olympic Park、環Rozelle和White Bay一帶,以及沿Central和Redfern周圍的鐵路線。

澳洲城市發展研究所所長Stephen Albin表示,若是政府沒有提供獎勵,「包容性區劃方案」是不可行的。最終可能發生的是,一小部分新屋很便宜,但大量的新屋是不負擔不起的。

城市專題小組執行長Chris Johnson提議,如果允許開發商在新建案中增加20%的高度,那麼開發商可能會願意提供經濟適用房。

要實施此方案,需要修訂國家環境規劃政策中,有關經濟適用房的條例。新州工黨此前也呼籲實行包容性區劃政策。

大悉尼委員會將在2017年之前,就分區規劃方案進行磋商。根據悉尼劃分為三個城市來進行的。三城包括現有CBD這一片的東城(Eastern City)、Parramatta和Olympic Park一帶的中城(Central City),以及Badgerys Creek新機場一帶的西城區(Western City)。

編譯:青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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