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
澳洲蔚藍的天空、清新的空氣、美麗的自然景觀、濃郁的多元文化氛圍、獨特的袋鼠與考拉、著名的悉尼歌劇院、世界上最適宜居住的城市 — 墨爾本……吸引了全世界各國熱愛旅遊之士前來澳洲,親身體驗這美妙無窮的國度。遠在他鄉的你,計劃好你來澳的短期旅程了嗎?
澳洲旅遊探訪簽證(Visitor Visa)是一種臨時簽證,專為申請人來澳洲旅遊度假、探親訪友、從事商務活動、或工作度假、醫務治療而設立。澳洲政府大力推薦此類簽證,近期新開立的、只針對中國護照持有者(除港、澳、台地區)的10年免簽旅遊簽證是一大利好。
以筆者專職辦案經驗,您的申請要成功,一定要強調、並提供以下相關的證據:
根據現實中適合於持有中國護照(除港、澳、台地區)申請人申請的、經常遞交的簽證,澳洲旅遊探訪簽證大致分為以下三大類別:
(一)旅遊探訪、商務考察類 Visitor Visa (Subclass 600)
(二)工作與度假類 Working and Holiday Visa (Subclass 462)
(三)醫療類 Medical Treatment Visa (Subclass 602)
希望以下我們就每一類別旅遊簽證的介紹,幫助你做出赴澳旅行的簽證決定。
一般600類簽證的授予時間為3個月、6個月和12個月不等,簽證官會視申請人的探訪目的,做出合理的簽證授予時間。
簽證持有人在有限的簽證有效期內,在澳洲可以進行短期學習,但不可以工作、不可以售賣任何的商品和服務。
非家庭成員擔保類的旅遊簽證,是為申請人來澳度假、探親訪友、娛樂休閑、或進行其它任何不涉及商務或醫務治療為目的的,沒有你在澳洲的親屬為你的澳洲之行提供擔保,但他們可以為你來澳發出邀請函。
如果申請人在澳洲境外居住,只能在澳洲境外遞交申請。如果你在澳洲境外遞交申請,當簽證獲批時,你也一定要在澳洲境外,就是說,你只能在境外等候簽證的獲批。
家庭成員擔保類探親度假簽證,是為申請人來澳度假、探親訪友、娛樂休閑、或進行其它任何不涉及商務或醫務治療為目的的,需要你在澳洲的親屬為你來澳發出邀請、並提供擔保。
該家庭成員必須是澳洲公民或永居者,並且有可能提供一定的擔保金(申請人在遵守簽證條例的情況下,此擔保金會歸還擔保人)。
親屬擔保類簽證,可以讓你更好地獲得家人在澳洲之旅在經濟、住宿等方面的各項支持。
跟團類旅遊簽證,專門針對由中國護照持有人跟隨安排好的澳洲旅行團隊,來澳洲進行團隊旅遊。
申請人必須在中國遞交申請,並在中國等候簽證獲批。
商務考察訪問類簽證,適合於赴澳洲從事短期商務訪問,包括商務或工作諮詢、談判、或參加商務會議等商務活動。
申請人必須在中國遞交申請,並在中國等候簽證獲批。
2016年12月新開立試行的10年有效旅遊/商務簽證,為持有中國護照的中國公民在長達10年的時間內,多次頻繁往返中澳兩地開了綠燈,方便了需要經常奔波於兩國、又懶於每次重複單獨申請短期旅遊簽證的人士,一步到位拿到10年有效的簽證。
這一簽證,主要為需要經常頻繁赴澳進行短期旅遊、探親訪友、或進行商務訪問為目的的中國護照持有者而試行的。成功獲批後,最高有效期可長達10年,與目前一般的旅遊簽證費用相比,此類別簽證費用高出很多,但從10年長期時限看,其實費用並不高,因為它是一步到位的簽證,只需遞交一次申請材料,就可10年內多次往返中澳兩地。
雖然是10年有效的簽證,簽證持有人還是要遵守簽證條款,只可每次在澳洲停留最多3個月。如果逾期滯留,就是違反簽證條款,簽證可能會被取消。
申請人只能通過網上遞交的形式,在中國境內遞交此類簽證申請。
由於此類簽證是試行簽證,因此申請名額受額度數量的限制。也就是說,你的各方面條件要夠好過其他申請者,或者你遞交申請出手要夠快,才能幸運獲簽哦!
462類工作與度假簽證適合於持有中國護照(除港、澳、台地區)、年滿18周歲但低於31周歲的年輕人、有高等教育資歷、或已完成至少2年大學學習、雅思平均分至少4.5分、希望在澳洲度假和工作一年的申請人。
此簽證是臨時簽證,目前對中國申請者開放的配額,每年只有5,000個,申請人一生只可以申請一次該簽證,簽證有效期為1年。持證期間,只能為一家僱主工作最多6個月。
這是一種臨時簽證,允許申請人在澳從事以下活動:
如果您在澳洲境內,年滿50周歲,曾經因為健康問題您的永居簽證申請被拒簽,也可以申請此簽證。申請人不能以代孕母親為目的接受醫療來申請該簽證。
簽證申請遞交地點必須與簽證獲批地點一致:澳洲境外遞交申請,必須在境外等候簽證獲批;澳洲境內遞交申請,必須在境內等候簽證獲批。
作者:Carol Zhu(轉載請註明出處,版權所有)
圖片:網路
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18年5月14日 23:37
中華民國(台灣) 衛生福利部薛瑞元部長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薛瑞元部長 歷時三年的COVID-19大流行,不僅造成眾多生命消逝,加劇各種健康不平等現象,亦導致前所未有的全球性經濟衰退,對世界上每個人的生活帶來持續影響,顯示既有的全球衛生治理架構並不能有效因應全球衛生安全危機。雖然COVID-19疫情不再是「國際關注的緊急公共衛生事件(PHEIC)」,國際貿易與經濟活動幾乎已恢復正常,但如同世界衛生組織(WHO)所不斷提醒的,「X疾病(Disease X)」大流行的威脅仍近在眼前,各國政府應共同提升全球衛生治理及全球衛生安全。 WHO與許多國家在COVID-19疫情的中期就開始進行檢討。針對現行國際衛生條例(IHR)在此次危機應變所暴露出的局限性,未來該條例的條文將據以調整,包括強化監測通報與分享機制、提升應變數能、調整PHEIC型態及宣布門檻等;同時新的大流行病協定(Pandemic Agreement)也在積極討論中,期待藉由制定新的全球疫病治理框架,納入問責制、透明度、公平性,做為全球因應下一波大流行的規範依據,並有望於第77屆世界衛生大會通過。 我國雖非WHO會員國而無法直接參与IHR (2005)條文修訂或新的大流行病協定起草,但依然熱忱地關切這兩份重要文件的內容與進度。因為我們亟欲分享自身的抗疫經驗並與其他國家學習交流。台灣是最早覺察疫情風險並快速採取應變的國家,同時積極與國際夥伴分享資訊,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取得人民信任,從而使得防疫政策順利推動;面對大規模疫情,我們在疫苗取得、醫療資源配置、科技工具運用、人權保護與不實訊息因應等面向,未來也將尋求精進。 我們強力支持IHR (2005)修正條文及新創之大流行病協定的通過與實施,並呼籲WHO將台灣納入這兩項文件的簽署方,共同監測新興病毒株,通報及分享病原體檢驗資料、疫苗或抗病毒藥物研發及臨床試驗結果等,為因應下一波大流行預作準備,共建具有防疫韌性的國際社會。 我們呼籲WHO支持台灣參與全球衛生治理體系,台灣堅定維護台灣的承諾,以專業、務實、有貢獻的原則參與全球衛生安全網路,並與WHO合作,填補全球衛生安全挑戰的地理空白,建構更全面的全球衛生架構。 WHO全民健康經濟學委員會發現,至少有140個國家在憲法中承認健康是一項人權。然而,各國並沒有推行法律來確保其人民有權獲得健康照顧。台灣致力於實現全民健康覆蓋。過去幾十年來,台灣參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持續精進衛生醫療專業、整合布建社會福利資源,藉由加強初級醫療、全人口腔照護、推動心理健康促進方案、強化社會安全網、並建構敏捷韌性醫療照顧體系,以防治傳染性和非傳染性疾病、建構健康支持的環境,同步提升全人全程健康環境。台灣並致力於與世界分享達成全民健康覆蓋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幫助實現全民健康的目標。 2024年世界衛生日的主題是「我的健康,我的權利」。世界衛生組織設定這個主題是為了捍衛世界各地的每個人都有權獲得醫療服務、教育和訊息,以及安全的飲用水、清潔的空氣、良好的營養、優質的住所、體面的工作和環境條件以及免受歧視侵害的自由。 台灣一直以來透過政府或民間力量與友我國家及國際組織協力,協助國際社會實現健康權。我們在南太平洋小島國家提供醫療援助;在海地協助改善地震災區婦女及孩童的營養狀況;在羅馬尼亞協助建構烏克蘭難民援助組織工作人員及難民婦女兒童的社會心理支持能力;在加勒比海地區協助提升因應氣候變異調適能力;在肯亞協助提升衛生機構基礎供水與衛生可近性;在菲律賓、日本、夏威夷、土耳其、印尼等地發生的不幸緊急災難事件中,提供所需災後復原或重建協助,期能協助災民安度人道危機。…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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