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訊)18日,在旺角暴亂中首批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的3名男女被告,即時入獄3年。法官斥3名被告是一群暴徒,無論目的為何,「暴力就是暴力」,對社會及他人造成的傷害不會不同,法庭不能姑息這類暴力行為。據悉,各被告均考慮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據東網報道,3名被告依次是香港大學女生許嘉琪(23歲)、學生麥子曦(20歲)及西廚主管薛達榮(33歲),控罪指3人於去年2月9日,在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參與暴動。
法官沈小民判刑時明言,暴動罪行針對的是集體暴力行為,一個人向警員投擲玻璃樽未必招致長時間監禁,但2、30人輪流向警員投擲玻璃樽,在群情洶湧的情況下,一旦暴力蔓延,情況隨時失控。當日該批暴徒明顯沖著警員而來,並非純粹與警察對峙,而是不斷有人沖前、用盡全力向警員投擲玻璃樽及竹枝等雜物,絕對有意圖令警員受傷。
沈官指暴動罪行的判刑須強調阻嚇性,法庭不能姑息參與暴動人士的暴力行為,也要通過判刑告知公眾,任何人參與暴動前須明白要付出代價,且代價可能會很大。沈官再考慮到各被告的求情說話、在案中扮演的角色,以及他們均沒有案底,故判處各被告入獄3年。
文:唐清
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17年3月18日 09:03
文/清簫 上回說到,四月十八日,清軍兵臨揚州城下。這座曾見證大明皇朝二百餘年繁華的古城,此時儼然成為一座孤城。史可法、劉肇基與何剛誓與揚州共存亡。 就在不到一天前,南明軍與清軍已在揚州城外交戰。當時,明軍應廷吉部在瓦窖鋪紮營,何剛率領忠貫營兵趕來會合。不料中午突然冒出一隊清兵,放冷箭偷襲應廷吉的家丁。明軍大驚,隨即操起三眼火槍還擊。這隊偷襲的清兵撤退後,又有一隊清軍攻打邵伯鎮,被胡尚友、韓尚諒所率明軍擊退。 然而這兩場小仗不足以扭轉大局,揚州依然處於敵眾我寡的被動境地。明方劉良佐等將領率部投降清朝,更助長了敵軍的氣焰。由於清軍大炮尚未運到,考慮到儘可能將攻城損失最小化,清豫親王多鐸派人勸史可法投降,但他遠遠低估了史可法的堅定。 清軍的說客來到揚州城下約降,史可法派兵從城牆上縋下,將勸降信和勸降人一併丟入河中。之後多鐸一共寄來五、六封勸降信,史可法視而不見,也不拆啟,全都丟進火中燒毀。 揚州(圖:Adobe Stock) 當時史可法等守城將士面臨的狀況是:友軍坐視不救,「外援且絕,餉亦不繼」(《乙酉揚州城守紀略》),揚州內外籠罩在一片蕭瑟肅殺的氛圍中。能稍微給明軍一絲安慰的或許只是一次小勝,據《青磷屑》記載,四月二十日清軍駐紮在斑竹園,明軍中一員驍將單騎劫營,奪馬一匹、斬首一級。儘管只是杯水車薪,但勇氣可嘉,因此史可法賞賜該驍將蟒紗一襲、白金百兩。 內部的軍心動搖使局面對揚州更加不利。四月二十一日,李棲鳳、高岐鳳率兵四千人進入揚州,看似救援,其實心懷鬼胎。二十二日,李、高二人想要投降,打算劫持史可法,進而將整座城池獻給清軍。史可法得知後,毅然正色說:「此吾死所也!公等何為,如欲富貴,請各自便!」(《青磷屑》)李棲鳳和高岐鳳見奸計難以實施,於是放棄劫持,帶一部分明兵出城降清。此後,揚州的守備更為單薄,剩餘的將士在飢餓與絕望中度日如年。 (圖:Adobe Stock) 臨終託付…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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