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簽證中的幾點注意事項–案例分析

(澳洲生活網)

筆者從和客人的交談中不難發現:隨著目前移民門檻的提高,不少較為年輕、又急於留在澳洲發展的朋友,都將目光和心思投向在澳洲尋找一個有身份的伴侶,以此達到移民的目的。筆者的很多客戶都有那麼一個概念,那就是:結婚移民無論從操作上、還是從申請條件上都是最簡單的,只要你能找到一個有澳洲身份的人結婚,其餘的事情都很好辦。然而,現實並非如此。找到一個有澳洲永居身份、或者澳籍公民人士,只是代表你符合基本資格申請配偶簽證,但未必一定保證你能最終獲得這個澳洲配偶簽證。接下來,筆者就舉兩、三則真人真事,供讀者參考。

案例一

筆者之前接待了一位客戶。剛一坐定,她就拿出一份移民局的拒簽信給筆者看。筆者仔細閱讀後發現,這是澳洲移民部拒簽她配偶簽證的信函。該位簽證申請人居住在海外,經人介紹認識了一位澳籍公民。兩人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接觸後,發現挺合得來,於是打算結婚。但是,此案例中的澳籍擔保人背景比較特殊。他在和這名女士認識之前,已經經歷了兩次婚姻,而且這兩次都成功擔保了對方來到澳洲。對移民稍微有些了解的讀者應該知道,澳洲移民局規定:在一般情況下,一人一生只能以配偶的形式擔保兩個人來澳洲。如果你想第三次擔保配偶來澳洲,那必須要有確實、並且非常特殊的理由才行。而且,這一理由將會提交給移民部長審閱。只有過了移民部長這關,擔保人才有可能第三次擔保配偶。

然而,本案例中的擔保人對此規定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於是,他去諮詢了一些移民中介,得到的答覆是完全沒有問題。他聽了很滿意,非常高興地飛去海外,和他的女友結婚了。不久之後,他們的申請被拒了,於是就發生了開頭的那一幕,他來到筆者的辦公室進行求助。隨後,筆者詳細了解了他的婚姻情況,發現他根本沒有什麼特殊的理由能向澳洲移民部提交第三次配偶簽證申請。很顯然,他之前被其它的中介給忽悠了,以至於讓他現在進退兩難。而筆者對於這種情況,也是愛莫能助了。

如果說,上面這則悲劇主要怪罪於不良中介,那麼,下面兩則慘劇則只能說是簽證申請人自己的疏忽了。

案例二

一對夫妻,在遞交了配偶簽證的申請後,雖然居住在同一屋檐下,但由於他們的房子共有兩間卧房,所以並未睡在一起。某一天,移民局官員來家裡視察。那對夫妻正好都在家,於是一起開門迎接。官員們查看了家裡的擺設、布置,都覺得並無異樣,但卻發現另外一間房間似乎有人居住。於是,官員便問:平時誰住這一房間?夫妻倆說,這間主要用作朋友來玩時,供他們留宿的。官員聽後又問:這兩天有沒有人來住過?這對小夫妻回答沒有。官員們緊接著追問:你們確定么?他們很肯定地表示:非常確定。豈料,那名官員來到床前,伸手在床上試了兩下,發現床鋪非常軟,而且似乎帶有點餘溫。就這樣,一個謊言被揭穿了。

案例三

一位海外女士找了一個澳洲本地人結婚。有一天,移民局突然家訪,發現房屋裡居然有十多個人。經過詢問、調查後發現,那些人都和該女士來自同一國家,今天來這裡開Party的。調查官隨後進入卧室進行查看,發現兩間卧室居然一共放了4張單人床。於是,官員便要求該女士進行解釋。但是,她支支吾吾無法回答。調查員想打電話給他丈夫進行詢問,發現電話無人接聽。於是,幾周之後,一封拒簽信便送到了她家。

筆者向來不提倡為了拿到澳洲永居身份而進行虛假的婚姻。但通過上述案例,我們可以發現,即使是真實的婚姻,我們也要注意:

其一,諮詢並尋求專業移民法律人士的幫助;

其二,注意生活上的細節,不要給移民局抓住任何把柄。

我們都知道,如今移民局在打擊虛假婚姻上是不遺餘力。如果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未能得到專業人士有針對性的幫助和建議,那麼,不管你的婚姻有多真實,都有可能重蹈上述事例中人物的覆轍。

 

 

作者:Stanley CHAN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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