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公投後續:學者吁慎重修改法律

據ABC報道,歷時兩個月的同性婚姻郵政公投結果於周三(15日)公布:61.6%的合法選民表示支持修改現行婚姻法,38.4%表示反對。這意味著譚寶政府需在年底休會前為數不多的時間內,將此提上議會討論日程。

同性婚姻公投結果公布後,兩名自由黨議員向國會遞交了兩份不同的修改草案。由同性戀議員Dean Smith的草案中允許宗教組織和神職人員拒絕主持同性戀婚禮及提供相關服務,此舉得到了同性戀團體的支持;另一份草案由自由黨議員James Paterson遞交,更充分的考慮了同性婚姻合法化後與現行「聯邦反歧視法」可能出現的矛盾之處,希望能進一步建立對包括宗教人士在內的「有良知信仰」人士的保護,以及確保父母將來對自己的孩子在涉及到性別、婚姻價值觀的學校教育方面能擁有決定權。

據澳洲新聞網報道,在同性婚姻議題上持鮮明反對立場的前總理艾伯特告訴其妹,雖然其所在選區有著高達75%的支持率,他仍將在即將到來的國會表決中投棄權票。另一位聯邦議員Bob Katter也表示了自身憂慮,他認為如果倉促修改法律,會令牧師、神父乃至每一個堅持自身信仰的個人和社會企業陷入兩難境地。

目前聯邦反歧視法規定不得歧視同性戀者,而一旦同性婚姻正式被寫入婚姻法後,持不同意見者的權益將可能受到損害。昆士蘭科技大學法律系講師Alex Deagon認為,如果婚姻法修改中不考慮這部分人群,他們將可能被以違反「聯邦反歧視法」而遭起訴獲罪。「一些拒絕僱傭同性戀者的公司並非出於歧視,而是出於對自身信仰的一種堅守。但在愛爾蘭、英國和美國,同性戀者以不公對待為由起訴企業的案例卻非常普遍,我們必須對此予以重視。澳洲在這方面採取的措施是遠遠不夠的。」Deagon博士呼籲澳洲效仿其他已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基於全面、公平的原則立法保護所有涉事方權益,而非只致力於保護同性戀者的權益。

目前距離澳洲議會12月7日年底休會僅剩兩周多時間,如果兩院不能在此之前批准通過婚姻法修改草案,譚寶此前所言「在聖誕節前使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承諾將無法兌現。

 

編譯:陳曦

展開評論
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