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婚姻及家庭生活中難免出現一些問題。在處理這些問題時,您是否真正了解並利用澳洲相關的法律來正確、有效地解決您的問題呢?今天我們為您解析人們面臨的四大誤區,幫你真正了解相關的《澳洲家庭法》中的法律規定,讓您儘快走出誤區,處理好您的實際問題。
誤區一: 我們結婚了,所以我們的財產都要五五分
這可能是家庭法中我們最常聽到的事情。事實上,法律上從來沒有說過任何的分居、任何形式的婚姻會一定造成五五分財產的結果。對於財產分割,法院考慮的是:
誤區二: 對方必須要經過我同意,才可以離婚
事實上,在澳洲婚姻法中,離婚並不是非要經過雙方的同意。您可以針對對方的離婚申請向法院提交一個應訴狀,但是這份應訴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有效力:
如果對方所有條件都滿足了,事實上,您是沒有什麼辦法去反對離婚申請的。在澳洲法律上,您可以雙方共同提出離婚申請,也可以單方面提出離婚申請。
誤區三:我們還沒離婚,所以我們現在不需要處理財產的分割問題
在澳洲法律中,做財產分割的申請可以在分居以後的任何時間開始做。您需要切記,當您離婚申請生效的時候,您有12個月的期限去向家庭法院做出財產分割的申請。律師會建議您:對於財產的安排,要在您離婚申請之前、或者在您離婚申請開始生效的時候,盡量著手完成,以確保您申請的提出不要超過時間期限。
誤區四: 孩子要和父母相處的時間是相同的
在決定孩子安排的問題上,最高準則就是要確保孩子的權益。有時候,法院會認為:讓孩子和父母雙方同等時間相處是最好的安排。但是,在有些情況下,法院不會做出這樣的安排。這往往取決於和家庭法因素相關的信息。比如您的朋友、家庭成員等。在這種情況下,您找律師為您處理,往往是明智的選擇。
這篇文章不構成法律意見。您的具體情況,需要諮詢律師,得到答案。
供稿:澳洲盛澤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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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18年2月9日 13:23
文/清簫 上回說到,四月十八日,清軍兵臨揚州城下。這座曾見證大明皇朝二百餘年繁華的古城,此時儼然成為一座孤城。史可法、劉肇基與何剛誓與揚州共存亡。 就在不到一天前,南明軍與清軍已在揚州城外交戰。當時,明軍應廷吉部在瓦窖鋪紮營,何剛率領忠貫營兵趕來會合。不料中午突然冒出一隊清兵,放冷箭偷襲應廷吉的家丁。明軍大驚,隨即操起三眼火槍還擊。這隊偷襲的清兵撤退後,又有一隊清軍攻打邵伯鎮,被胡尚友、韓尚諒所率明軍擊退。 然而這兩場小仗不足以扭轉大局,揚州依然處於敵眾我寡的被動境地。明方劉良佐等將領率部投降清朝,更助長了敵軍的氣焰。由於清軍大炮尚未運到,考慮到儘可能將攻城損失最小化,清豫親王多鐸派人勸史可法投降,但他遠遠低估了史可法的堅定。 清軍的說客來到揚州城下約降,史可法派兵從城牆上縋下,將勸降信和勸降人一併丟入河中。之後多鐸一共寄來五、六封勸降信,史可法視而不見,也不拆啟,全都丟進火中燒毀。 揚州(圖:Adobe Stock) 當時史可法等守城將士面臨的狀況是:友軍坐視不救,「外援且絕,餉亦不繼」(《乙酉揚州城守紀略》),揚州內外籠罩在一片蕭瑟肅殺的氛圍中。能稍微給明軍一絲安慰的或許只是一次小勝,據《青磷屑》記載,四月二十日清軍駐紮在斑竹園,明軍中一員驍將單騎劫營,奪馬一匹、斬首一級。儘管只是杯水車薪,但勇氣可嘉,因此史可法賞賜該驍將蟒紗一襲、白金百兩。 內部的軍心動搖使局面對揚州更加不利。四月二十一日,李棲鳳、高岐鳳率兵四千人進入揚州,看似救援,其實心懷鬼胎。二十二日,李、高二人想要投降,打算劫持史可法,進而將整座城池獻給清軍。史可法得知後,毅然正色說:「此吾死所也!公等何為,如欲富貴,請各自便!」(《青磷屑》)李棲鳳和高岐鳳見奸計難以實施,於是放棄劫持,帶一部分明兵出城降清。此後,揚州的守備更為單薄,剩餘的將士在飢餓與絕望中度日如年。 (圖:Adobe Stock) 臨終託付…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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